有哪些
1. 安全準備:確保穿著防護裝備,包括安全帽、護目鏡、工作服和防滑鞋。
2. 設備檢查:在開始工作前,對工具和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其完好無損且功能正常。
3. 故障診斷:根據(jù)設備故障現(xiàn)象,進行初步分析,確定維修步驟。
4. 維修操作:按照維修手冊或專業(yè)指導,逐步進行維修。
5. 部件更換:如有必要,更換損壞部件,并確保新部件與原設備兼容。
6. 系統(tǒng)測試:修復后,運行設備進行功能測試,確保問題已解決。
7. 清理現(xiàn)場:整理工具,清理工作區(qū)域,恢復原狀。
8. 記錄歸檔:填寫維修報告,記錄維修過程及結果,存檔備查。
目的和意義
修理工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維修作業(y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設備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通過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可以減少維修錯誤,降低設備停機時間,延長設備壽命,同時也有利于提升服務質量,為客戶提供可靠的保障。
注意事項
1. 遵守安全規(guī)定,不得在無監(jiān)護情況下操作高壓或高風險設備。
2. 不得擅自修改設備參數(shù),以免影響設備性能。
3. 在拆卸過程中,注意標記和妥善保管螺絲、墊片等小部件,防止丟失。
4. 使用電動工具時,確保接地良好,防止觸電。
5. 遇到復雜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切勿盲目操作。
6. 維修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工作,評估風險后再決定是否繼續(xù)。
7. 保持良好的溝通,與同事協(xié)作完成任務,確保維修質量。
8. 在維修結束后,務必通知相關人員設備已修復,避免他人誤操作。
9. 不得在疲勞狀態(tài)下進行維修作業(yè),確保精神集中,避免事故發(fā)生。
以上規(guī)程需嚴格遵守,以確保修理工的安全與設備的正常運行。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可能導致不良后果,每位員工都有責任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
修理工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礦車修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礦車修理工應由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未經考試合格,不得獨立從事修理作業(yè),助手和學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指導下從事有關操作。
2、礦車修理工必須熟悉礦車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熟悉本工作所使用的工具、設備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礦車檢修質量標準和完好標準。
3、所有礦車都應編號,并建立檢查、檢修記錄薄,并注明礦車的型號、編號、檢查、檢修日期,檢查檢修人以及檢查檢修內容和存在問題。
4、機械設備運轉中,禁止人員接觸轉動部位,處理故障時必須在停止運轉的情況下進行。
5、多人工作的場地,要分工明確,統(tǒng)一指揮,行動一致,但不得平行作業(yè)。
6、有關車、鉗、鍛、鉚、焊、起重等工作,應由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并分別遵守有關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
7、 操作電力設備,嚴禁帶負荷停送電。
8、 操作起吊、運走設備時,一定要看清周圍有關障礙,看清操作按鈕(開關),防止弄錯,重物下及運行前方嚴禁站人。
9、 操作運轉設備時,當發(fā)現(xiàn)異聲、異狀等不正?,F(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運轉,進行處理。
10、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及穿戴好其它防護用品。
11、工作前應按當班任務準備好所需工具、材料、配件等。
二、檢查、修理應當遵守的規(guī)定
12、修理工按規(guī)定在車場進行“列檢”工作時,要設置明顯的“列檢”標志,列檢人員要注意來往車輛。在列檢中發(fā)現(xiàn)需要修理的礦車應摘掉修理。
13、礦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修理:
①碰頭損壞或缺少,碰頭彈簧損壞,螺絲斷裂,松動。
②礦車底盤變形超限,底梁開裂或鉚固件松動。
③輪軸彎曲變形,輪對擺動超限或不轉動(俗稱死輪)
④礦車箱體有裂紋、破損或變形超限。
⑤連接器磨損超限或斷裂,防脫裝置損壞。
⑥連接螺栓、銷軸等零件損壞或缺少。
14、修理礦車,地面應在專用場地或車間內進行,井下應在專用巷道或峒室內進行。
15、凡必須在運轉線路上修理礦車時,應按礦領導批準的安全措施進行施工。
16、礦車輪對軸承應注入適量的潤滑油脂,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tài)。每半年內至少注油一次,每一年內必須清洗檢查一次,凡損壞的軸承,彈性擋圈等零件必須及時更換。
17、礦車整形前,應對礦車進行檢查,箱體內確無雜物,方可啟動整形機慢慢下放于車箱內進行整形。人工整形時,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傷人。
18、在拆裝礦車碰頭時,要使用專用工具,人員不得站在碰頭正面,防止彈簧傷人。
19、裝卸車輪要用專用工具或退輪機、裝輪機,禁止敲打,并注意保護零件不受損壞或丟失,在裝卡工件時,要放穩(wěn)擺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脫傷人。
20、拆卸軸承時,應使用退卸器,安裝軸承時應事先放在75~85℃的油中加熱,最高不超過100℃,加熱10~15分鐘后再行裝配。
10、人工拆卸、裝配軸承時,要選用銅棒、鋁棒等軟金屬平穩(wěn)擊軸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裝配好。防止損壞軸承及軸頭。
11、凡中修、大修礦車時,應首先檢查礦車狀況,確定檢修部位,內容及檢修方法程序。
12、礦車修理人員,應持本人檢查、檢修情況、存在問題詳細記錄在檢查、檢修薄內。
13、工作結束后應將工具、材料、零件、配件分類存放整齊,切斷電源并閉鎖。清理工作場地,打掃環(huán)境衛(wèi)生。
14、凡修理后的礦車必須按完好標準驗收,大修后的礦車按檢修質量標準組織驗收。
15、必須按礦車編號將驗收日期、驗收結果、驗收人員記錄在礦車臺賬上。
16、修理后的礦車必須經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
第2篇 蓄電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電車修理工應掌握變通鉗工操作技術,遵守鉗工操作規(guī)程,同時還必須遵守以下各條:
1、電車進行維修檢查,排除一般故障時,應將機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剎住車,拉下斷電開關,脈沖調速機在斷電后還要進行放電。然后才可工作,工具,器械不能放在電動機活動蓋板上,檢查齒輪罩和馬達內情況時,工作服袖口要扎緊,口袋要扣好,嚴防物件掉入馬達和齒輪罩內。
2、電機車進庫大中小修時,拆裝笨重物體必須有二人以上在場工作,選定負責人指揮,進入檢修坑工作時,要戴好礦帽,掛好工作燈,首先清理,排除坑內障礙物,上面工作人員的工具物品應握牢放妥,防止下落傷人。
3、起吊電機車必須采用葫蘆或千斤頂,一層層升高,及時墊好道木,墩子要打牢靠,嚴禁三層重疊,并應兩頭交替進行。要注意行車葫蘆的額定起重量,禁止超重起吊,下放電機車時,禁止一次道木抽空,嚴禁葫蘆千斤頂長時受力。
4、電機車上的所有電氣負荷必須接入自動開關的負菏端,禁止倒接。
5、電機車上,下絞車時,須經礦生產調度室批準,在機電安全等單位配合下進行。工作前要嚴格檢查鋼絲繩,老鉤連接和有關安全設施是否良好。要掛好保護索,聯(lián)系絞車開慢車。
6、在妝架線時,要檢查架線鉗的好壞,線要夾牢,人要站在架線鉗后端防止滑脫傷人。
7、檢查、修理各種信號設備時,應與有關運輸調度員或工作人員聯(lián)系好,避免因錯誤信號而造成事故。
8、處理架線機車,電氣故障時,一般不準帶電作業(yè),停送電應嚴格遵守停送電制度,停電開關應上鎖,掛上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標志牌,并要注明日期班次,在工作地點靠電源端應接好合格的接地線,送電時要先了解情況,確定線路無人工作時方可解除接地措施試送電,停送電要有專人負責。
9、在特殊情況下處理架線故障需帶電作業(yè)時,要指定安全責任人監(jiān)護,工作人員要穿無損破的絕緣膠鞋,站在干燥的木橙或其實絕緣體上,工作中要嚴防將身體作導電體串入網路中,處理架線,電氣故障時,一般應有二人以上在場工作。
10、各種電器所接保險絲應與電器容量相符合,禁止用銅絲,保險絲燒斷后,應拉開自動開關檢查其原因,更換保險絲后應將保險蓋好蓋好,送電時不能直回開關,防止故障情況下電孤傷人。
11、車間內的臨時試車電源線使用前要檢查絕緣情況,發(fā)現(xiàn)絕緣破應及時包扎好。
12、大、中修出庫的電機車必須進行試車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試車人員必須是有證人員。
第3篇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在煤礦地面從事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防爆電器修理工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3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電氣防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4條 熟悉所維修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設備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規(guī)定
第5條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期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6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于兩人協(xié)同工作,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7條 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手續(xù),未經試驗、檢驗的自制產品作為配件。
第8條 防爆電氣設備經修理后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第9條 修理前準備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條在起、拉、吊、運防爆電氣設備前,應對使用的器具進行檢查。
第11條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對防爆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殼體擴防爆面進行全面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第12條 對防爆設備臟污、銹蝕部分和油漆脫落部分進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條 嚴格實行不定期檢修制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應定期升井到地面進行大修。
第14條 拆裝防爆電氣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惡霸禁野蠻拆裝和違章操作。
第15條 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須進行處理,對沾污或部有可處理損傷的防爆面,經處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的規(guī)定,防爆面應進行鈍化處理并涂防銹油。
第16條 對損傷的觸頭、接點、線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復的各種零各件必須更換。
第17條 選熔片、保護裝置的整定應與電氣設備性能一致,嚴禁用保險絲代替熔片。
第18條 修理電氣設備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了位序和標記;所換的組件必須是校驗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線要合理。
第19條 經修理后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傳動部分應動作靈活,刀閘、主回路動靜觸頭和輔助接點接觸符合規(guī)定要求,內部接線牢固、無松動,電氣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第20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完裝蓋前,必須詳細檢查防爆腔。應無遺留的線頭,零件等雜物,保持防爆設備主防爆腔和各個接線盒防爆腔內清潔雜物。
第21條 對防爆電氣設備涂刷防銹漆和防護漆時,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條 按規(guī)定項目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并記錄主要參數(shù),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試驗,直至合格為止,電氣試驗合格后,出具產品檢修證書,簽字蓋章入庫存放。
第23條 實行防爆電氣設備檢修責任制,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防爆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第24條 對修理后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報廢標記后送指定地點。
六、收尾工作
第25條 每臺防爆電氣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后應整理檢修記錄及試驗報告。
第26條 防爆電氣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選用保險片(絲)的額定通過電流值等項內容、試驗情況和檢修人的簽字等式邏輯項內容。
第27條 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huán)境衛(wèi)生,電氣設備停好電后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第4篇 采煤機修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l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采煤機修理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3條 應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技能、液壓基礎知識及電氣維修基礎知識。
第4條 應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
第5條 應熟悉所檢修采煤機的結構、性能、傳動系統(tǒng)、液壓部分和電氣部分,能獨立工作。
三、安全規(guī)定
第6條 上班前嚴禁喝酒,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7條 上崗時應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第8條 修理工在地面進行焊接、切割作業(yè)時,要避開易燃、易爆物或提前做好防護安全措施。
第9條 修理工站在設備上工作時,禁止穿易滑或帶釘?shù)男?/p>
第10條 起吊時應按起重工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1條 試車前需要盤車時,修理人員不得將手伸人機體內部。
第12條 井下修理采煤機時,修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入井的各項規(guī)定。
第13條 井下檢修前,工作面輸送機必須停機、斷電、閉鎖,液壓支架停止作業(yè),并通報有關人員。
第14條 井下修理前除原有裝置外,還要另設可靠的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第15條 在井下煤壁側、機身上或機身兩端修理采煤機時,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不準單人作業(yè)。應清理煤壁、頂板懸浮煤巖,在煤壁、頂板之間加設防護措施。
第16條 當井下修理現(xiàn)場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0.8%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0%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17條 在機身上檢修其他部件時,必須切斷電源,打開隔離開關和離合器。
第18條 對泵、液壓馬達、各種閥等液壓元部件按實驗報告進行校驗,核對無誤后方可使用。
四、操作準備
第19條 根據(jù)修理內容認真檢查所用工具、量具、吊裝用具、材料、備件的規(guī)格、質量、數(shù)量,應符合要求。
第20條 修理地點應清潔,無影響修理的雜物,尤其是修理液壓系統(tǒng)的地點必須無污染、無粉塵。
第21條 對采煤機進行外部清洗,除去煤泥、煤塵等污物。
第22條 檢查機體外部零部件有無損壞、丟失。
第23條 井下檢修工作地點周圍要灑水滅塵,要有足夠的照明。
五、操作順序
第24條 清理修理現(xiàn)場,檢查修理場所的安全狀況。
第25條 試機并了解故障的現(xiàn)象,判斷故障原因,確定修理部位。
第26條 切斷電源,打開離合器,并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
第27條 關閉冷卻水路。
第28條 清理機體上浮煤、矸石及阻礙物。
第29條 修理故障部位。先電氣,后機械;先外部,后內部;先簡單,后復雜;先傳動系統(tǒng),后液壓系統(tǒng)。
六、正常操作
(一)地面檢修
第30條 使用起重機拆裝大件時,對懸空或不穩(wěn)定的機件,必須支承牢固,墊穩(wěn)后再進行作業(yè)。安裝時應先擰好連接螺栓,再松繩摘鉤。
第31條 傳遞工件、工具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向高處傳遞時,必須將工件或工具拴在吊繩上,禁止拋擲。
第32條 拆卸前必須熟悉機件的構造,觀察每個零部件,確認其用途、相互位置關系,必要時做出標記。
第33條 拆卸中,根據(jù)零件的安裝關系,選用適當?shù)墓ぞ?,采用合適的拆卸方法。
第34條 拆卸特殊零部件,女口泵的柱塞、葉片等,要做出標記,防止安裝時裝錯。
第35條 拆卸時注意不要損壞各結合面、液壓件。
第36條 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不得損壞零部件。
第37條 部件組裝時應每完戚一個步驟檢測一遍,直至整體組裝完畢。對按規(guī)定需要檢測的部件,如液壓泵、液壓馬達等,要按要求逐項進行檢測,并對檢測數(shù)據(jù)詳細記錄。
第38條 零部件的檢測:根據(jù)檢修質量標準,對每個零部件進行檢查、測試,分出可用零件、報廢零件及可修復零件。
第39條 對修復的零部件應根據(jù)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檢查,不合格不得使用。液壓件的檢修、測試應在無塵車間進行。
第40條 零部件裝配前,其相互配合的表面必須擦洗干凈,涂上清潔的潤滑油。潤滑和液壓等系統(tǒng)的清潔應用干凈的棉布,不得使用棉紗。零部件裝配后,各潤滑處必須注入適量的潤滑油。
第41條 采煤機電氣部分的檢修按電氣設備檢修操作規(guī)程進行。應做安全性能試驗的必須先進行試驗。
第43條 按要求加油、排氣后對整機性能進行試驗,合格后組織相關部門鑒定驗收。
第44條 試驗完畢后,對各部位緊固件應重新緊固,并在機件表面涂防銹油漆,在液壓缸外面涂耐油油漆。
(二)井下檢修
第45條 拆裝時,敲擊應使用銅棒。
第46條 拆卸銹蝕或使用了防松膠的部位時,事先應用松動劑或振動處理后再進行。
第47條 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應放在專用箱內,不準隨處亂放,以防污染。
第48條 更換零部件前必須進行質量檢測,核實后方可使用。
第49條 浮動油封的密封環(huán)不得有裂紋、溝痕,并必須成對使用或更換。
第50條 o型密封圈不得過松或過緊,裝在槽內不得扭曲切邊,保持性能良好。
第5l條 骨架油封的彈簧松緊適宜,按相關規(guī)定調整。
第52條 零部件裝配前,其相互配合的表面必須擦洗干凈,涂上清潔的潤滑油。潤滑和液壓系統(tǒng)的清洗應用干凈的棉布,不得用棉紗。零部件裝配后,各潤滑處必須注入適量的潤滑油。
第53條 主要緊固件應使用力矩扳手。
第54條 修理后必須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須經過過濾。
第55條 恢復送電前,修理人員應清理現(xiàn)場,拆除工作帳篷,清點工具,撤到安全地點。修理負責人向相關人員發(fā)出送電開機的命令后,方可送電,并由采煤機司機按規(guī)定開機試車。
第56條 牽引部的液壓系統(tǒng)在井下修理時,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57條 液壓件帶人井下時,應有防污措施。
第58條 更換滾筒和截齒時,必須護幫護頂,切斷電源。
第59條 對常用工具無法或難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專用工具,嚴禁破壞性拆除。
第60條 采煤機電氣部分的修理,按電氣設備修理操作規(guī)程進行。
七、收尾工作
第61條 修理結束進行全面試車,觀察是否有異常。
第62條 清點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備件,并妥善放好。
第63條 將修理記錄、測試數(shù)據(jù)存檔保存。
第64條 切斷電氣設備電源,清掃修理場地。井下修理完成后,應在采煤機運轉正常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第5篇 窄軌電機車修理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2、電機車修理工必須熟悉電機車、架線牽引網絡的性能、構造原理及施工設備的正確使用。
3、施工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電氣有關作業(yè)規(guī)程。
4、作業(yè)前對所用工具、儀表檢查、試驗。確保準確、安全、可靠。
5、檢修機車一般在機車庫內進行檢修。臨時小故障可在運行線路上進行,但要在施工地點兩端40米外設好警戒,車輛通過時嚴禁作業(yè)。
6、檢修前,必須將機車可靠的閘住,并要檢查檢修地點的瓦斯和氫氣的濃度,超限嚴禁作業(yè)。
7、檢修前,必須先切斷電機車電源, 并要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8、檢修架線牽引網絡設備時必須停電、驗電,做好短路接地,確認無電后掛好停電牌方可進行。
9、高空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大風大雨天,禁止高空作業(yè)。
10、拆裝重大部件時,設專人指揮,起吊過程中嚴禁人員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業(yè)。
11、檢修完畢后要進行試運轉,試車時要在安全地段進行。
12、清理施工現(xiàn)場,達到標準。
第6篇 鋼板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彈簧鋼板拆卸、移動,要輕取輕放,拆卸時先松卡子,后松中心螺絲,防止鋼板彈起傷人。
2、工作前工具要選取適當,檢查是否良好可靠,打錘時不準穿短褲,赤腳、戴手套、打錘前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
3、打錘者要和掌鉗的同志密切配合,兩人避免站在同一直線上,防止錘頭甩出砸人,工件和余料要放在適當位置。
4、工作完畢必須細心檢查工作場地有無易燃品,嚴防火災發(fā)生。
第7篇 工貿企業(yè)汽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汽車修理工必須懂得一般汽車的構造原理,熟悉所修車型的使用性能,具有一 定的維修專業(yè)知識。
2.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3.作業(yè)前應仔細檢查所用的各種工器具、設備、電氣開關線路應完好無損。
4.整車作業(yè)前應用三角木前后掩好輪胎;需要支起車輛時必須用支承架和舉升設 備穩(wěn)固的把車支好后方可作業(yè)。
5.禁止使用汽油清洗零部件、設備,修理現(xiàn)場嚴禁帶入明火,禁止吸煙。
6.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易燃易爆物品與作業(yè)點的距離必須在10米上。
7.使用強腐蝕性化學溶液清洗零部件時,必須戴膠手套、防護眼鏡。
8.整車多人交叉作業(yè)時,應設專人負責指揮,互相配合。作業(yè)前要切斷汽車總電 源開關;作業(yè)中如需啟動發(fā)動機判明故障時,必須先提醒作業(yè)人員撤出,得到指揮人 員允許后方可啟動。
9.在拆,裝汽車零部件及總成時,要使用合適專用工具,不允許使用活動扳手, 作業(yè)時要注意作業(yè)位置和方法,防止工具、構件跌落、彈出打傷。
10. 使用手錘時,錘柄、錘頭沖擊面不得有油污;對面不得站人,不準用大錘 直接打擊淬火的硬脆工件。
11. 在使用其他機具設備時,必須遵守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2. 在作業(yè)中各種廢油、廢棄棉紗等必須按指定地點或規(guī)定位置、容器存放。
13.未完成修理的車輛,必須懸掛警示牌。
14.工作結束后必須清潔場地,擦洗好工器具,檢查熄滅火種,切斷電源。
第8篇 電機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吊裝電機前,應仔細檢查吊裝器具是否完好,吊裝電機時,嚴禁把手伸進地腳孔內,防止機落傷人。吊裝轉子時,不應用鋼絲繩,以免打滑轉子落下造成人身、設備事故。
2電機放置應平穩(wěn),擱置牢靠,轉子放置需用東西塞緊,防止電機翻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3在修理過程中,嚴禁把螺絲、墊片等小零件放在機體上,以免掉入機體內造成事故。
4修理人員工作完畢時,應清點工具,防止遺忘于設備上造成設備事故。
5電機修理工在進行電氣操作時,必須遵守維修電工操作規(guī)程。
6電氣設備進行高壓試驗時,試驗人員必須遵守高壓試驗安全工作規(guī)程,而且必須圈出試驗區(qū),防止外人進入,以免高壓電擊傷人。
7繞線時,操作人員應與轉盤保持一定的距離,以免被繞線架絞傷,繞線完畢需斷開繞線機電源。
8浸漆時,周圍不許有明火,浸漆人員不準吸煙,以免發(fā)生火災事故。
9烘烤電機時,需有人值班,以免烘房失控,造成火災事故,烘烤結束時,須將烘房電源斷開。
10當烘房、繞線機等電機修理設備檢修時,需在這些設備的電源開關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以免造成檢修人員觸電事故。
第9篇 礦山風筒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使用縫紉機扎風筒:
(1)電動縫紉機必須安裝合格,防止漏電傷人;
(2)使用縫紉機必須經過學習,熟練一段時間掌握機器性能,才能獨立工作;
(3)在使用縫紉機前,先檢查各部件是否完好,用腳踏板試車,轉動是否靈活;
(4)使用前各油眼都適當注油并且在使用中也要隨時加油;
(5)要隨時注意上下線的均勻,不許戴手套,手指距離機針必須2寸遠,要掌握一定轉速,以免扎手;
(6)如出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處理,故障處理好后,才能使用;
(7)修理縫紉機拆卸機頭,不要丟失零件;
(8)交接班前,把機器擦凈,發(fā)生故障本班處理不好時,要詳細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繼續(xù)處理。
2.粘補風筒:
根據(jù)破口大小裁剪初丁,把破口補丁擦凈,然后用砂紙打磨干凈后再涂上膠漿,經過一定時間(以晾干為準,補丁以圓形為好),再進行粘補,膠粘后用木手錘砸實,確保粘結實嚴密,保證質量。
3.改做三通、風筒及過渡節(jié)。
(1)根據(jù)改做風筒直徑大小尺寸(由大直徑改小直徑),用標準尺量好劃線,然后再裁剪,裁剪時要注意平直,以免風筒直徑粗細不均;
(2)做彎頭及三通,各角度要圓滑,消滅直角彎,粘結口要均勻,防止直徑粗細不均,三通規(guī)格一般為 1.75×0.65m;
(3)做過渡節(jié),要保持一定長度,一般長度以3m為好;
(4)存放新舊風筒,應按規(guī)格尺寸分別碼好存放指定地點,并寫好標志,以免用時誤事;
(5)焊接風筒圈時,按焊接規(guī)程操作,注意安全,防止碰傷手腳。
4.晾曬和運送風筒:
(1)裝卸塑料風筒和鐵風筒或膠皮風筒,要注意鐵絲劃手、扎腳和劃眼事故,回收舊風筒時,要逐一挑選取,能修的和不能修的要分開,并按不同規(guī)格存放;
(2)晾曬、沖洗、清掃風筒時,必須戴口罩,防止煤巖塵吸入體內,風筒必須晾干或吹干才能粘補和貯存。
5.其它事項:
(1)應準備一臺局扇(4kw以下)做吹干風筒用;
(2)準備一套縫紉機修理工具如下:鉗子一把,8in臺鉗一個,手鋸一個,手錘一個;
(3)風筒修理室內禁止使用火爐取暖,若必須時,采取安全防火措施,經有關單位批準后方可使用,下班無人時,將爐火熄滅;
(4)必須備有滅火器材(滅火器、砂袋等)做好防滅火工作;
(5)保持室內清潔,搞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清除堆積雜物;
(6)建立健全風筒領發(fā)手續(xù)和制度,做到計劃供應,防止浪費。
第10篇 窄軌電機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本規(guī)程適用于煤礦14噸及以下窄軌各類電機車修理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3條必須熟悉電機車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電機車的修理工藝和有關設備、儀器、儀表、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認真遵守本規(guī)程的各項規(guī)定。
本規(guī)程中未包括的內容,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產品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安全規(guī)定
第4條修理工作必須在機車停止運行的狀態(tài)下進行。檢修一般在維修車間(硐室)內進行,臨時小故障的處理可在運行線路上進行,但必須切斷架空線電源,并采取防止其他車輛沖撞檢修車輛及檢修人員的措施。
第5條被檢修的機車停穩(wěn)后,要用止輪器或木楔等將機車穩(wěn)住。架線機車要落下集電器,拉開總開關;蓄電池機車要拔開電池插銷。
第6條修理電氣設備時,要切斷電源并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7條井下蓄電池機車的電氣設備,必須在車庫內打開檢修。
第8條作業(yè)時必須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9條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準備
第10條必須仔細檢查各種起吊、搬運、裝卸用工機具、繩索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防護用品以及量具、儀器、儀表等,必須齊全、完好,并備齊所需材料配件。
五、正常操作
第11條拆裝電機、減速箱、輪對、電源箱等重大部件時,應使用起重設備,并由專人指揮,起吊所用工、機具必須符合要求,嚴禁人員在起重物下站立或行走。利用千斤頂升起重物件時必須使物體的重心作用在支點的中心范圍之內,避免工件歪倒傷人。
第12條修理人員工作時的位置應能防止因操作不當或操作失控時工件或工具對自身或他人的傷害。
第13條使用手錘、手鉗、改錐等手工工具時,應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4條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手電鉆、手砂輪等)前必須檢查電機外殼接地是否良好,并按其使用要求操作。
第15條工件鉆孔時應用夾具夾緊工件,嚴禁用手持工件鉆孔。
第16條只有經過專業(yè)培訓合格的人員方可操作使用電焊、氣焊、噴燈等。在井下使用電焊、氣焊、噴燈等,必須制訂安全措施,經批準并認真學習后,方可進行操作。
第17條操作大型專用機床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操作資格證。
第18條拆卸軸承時應使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銅棒平衡敲打。安裝軸承時,應先將軸承在75~100℃的油中加熱10~15分鐘再進行安裝。
第19條部件的拆裝應按順序進行。拆卸下來的零部件應當加以標記,并清洗干凈(軸承清洗后要用細布擦拭)。清洗軸承箱和齒輪箱后,安裝時必須認真檢查,防止留有雜物。
第20條磨損超限未經修復的零件不得使用。軸與軸孔磨損后允許采用涂鍍、電鍍式噴涂工藝修復,在滿足強度要求的條件下,也可以鑲套處理,但不得用電、氣焊修補。鍵槽之間不得加墊,平鍵槽磨損后,輪、軸、鍵槽允許同時加寬5%。裝配軸承時軸徑不得沖麻面。
第21條熱裝輪箍時,必須注意保護輪轂、軸及齒輪不受熱。熱裝輪箍用小錘敲擊聲音清脆為合格,聲音沙啞為松動,不得裝車使用。
第22條整流子面受損需要車削時,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第23條同一臺電機應用規(guī)格型號相同的炭刷。新炭刷裝配前必須在整流子上或與其相同的圓柱面上用細砂紙打磨吻合。
第24條炭刷壓力的調整與集電弓接觸壓力的調整都應測定壓力。
第25條防爆電氣設備應符合gb 3836.2的有關規(guī)定。
第26條必須注意保護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面。防爆面可以化學處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但不得涂油漆。
第27條機車檢修質量必須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須重新檢修試驗,直至合格為止。
六、收尾工作
第28條檢修過的機車經試運轉合格后,要填寫檢修記錄,寫明檢修日期、檢修部位、檢修人、驗收人等有關內容。
第29條工作結束后要清理工作場地,做到文明、整潔,待切斷有關的風、水、電源并履行交接班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工作現(xiàn)場。
第11篇 斜井人車修理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人車修理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懂人車原理、構造、性能,懂人車每個部件的功能作用,懂人車故障的處理方法,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
第2條 按有關規(guī)定檢查、檢修、試驗人車并做好詳細記錄,保證人車安全運行。
第3條 檢查、檢修人車時,要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仔細檢查所用工具器械、設備,不得存在缺陷。
第4條 人車檢修應在修理車間或是井口平車道上進行。若在斜坡道上檢修時,一定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檢修人車實行電焊、氣焊時,應由取得電焊、氣焊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并嚴格按總工程師批準的措施執(zhí)行。
第5條 多人作業(yè)或是起吊車體、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應,并由組長統(tǒng)一指揮。
第6條 檢修過程中應遵守鉗工、焊工、起重工等工種的有關操作規(guī)定。
二、修理工檢查、檢修人車的程序及質量要求
第7條 自動落閘機構
1.勾頭、插銷:勾頭拉桿偏轉角度應小于15度,插銷防脫裝置有效。
2.開動大彈簧:不變形不失效(按說明書調整彈簧尺寸長度,試驗時閘不落為彈簧失效)。
3.撞塊與扭桿間距:符合說明書規(guī)定,但必須小于人車正常提升時下連桿(前連桿)凸臺與導向箱之間的間距
第8條 手動落閘機構
1.搬把:手閘搬把安裝正確,操作時帶動手拉桿或手拉繩的行程大于50毫米。
2.拉桿(或拉繩)彈簧:拉桿(或拉繩)機構零件齊全、平直、操作靈活可靠,彈簧不失效(手把松開后,彈簧能將手把彈回原位為彈簧不失效)。
3.撞塊與扭桿間距:_rc型人車一般應小于45毫米,但要保證手閘操作靈活;_rb型人車手拉鎖頭靈活可靠。
第9條 制動器
1、_rc型人車
(1)剎車軸、扭桿、扭簧等應齊全有效,轉動靈活,扭簧不失效(抬起插爪擋器與掛鐵相嚙合為扭簧有效。)
(2)插爪、固定軸、限位器、插腳、軸、墊、銷齊全有效,位置正確。
(3)制動壓板間隙:壓板不變形,螺絲緊固與車體槽鋼間隙為2~3毫米。
2._rb型人車
(1)抱爪、牙片、扁軸、楔形箱等齊全完好,抱爪下落后與軌面夾角:靜止脫鉤試驗70°~75°,空車全速試驗90°~95°”,重載脫勾試驗小于105°。
(2)楔形箱:固定壓板螺絲緊固,楔形箱左右移動20~24毫米。
第10條 緩沖裝置
1、_rc型人車
(1)緩沖木材質及安裝要求:緩沖木應是紅松,鍛木也可以,但插腳滑過部分不許有節(jié)疤,安裝要牢固。
(2)劃深劃長:插腳劃深一般25~30毫米,未劃長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
2、_rb型人車
(1)緩沖繩規(guī)格及安裝:按說明書要求,安裝牢固,索節(jié)可靠。
(2)緩沖繩調整:緩沖繩按說明書調整,但一次拉出長度最長不得大于1.4米,緩沖繩最小余長不得小于1.6米。
第11條 轉向架、軸輪組:
1.軸輪組:轉動靈活不晃動,踏面磨損不超限。
2.輪組與枕座心盤等:安裝牢固可靠。
3、調整墊:旁邊枕座與車體間隙用墊調整,一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米,不應過大以免車體擺動過大。
第12條 車間聯(lián)結件、保護鏈:零件齊全,磨損不超過原尺寸的10%。
第13條 車體及座席:車體槽鋼應平行,不平行度小于4‰,全長小于10毫米;車體槽鋼應平直,不直度小于3‰,全長小于10毫米;座席、扶手等齊全。
第14條 車間支承:_rb型人車支承桿與軸間隙小于10毫米,_rb型人車碰頭完整。
三、收尾工作
第15條 檢查、檢修后的人車必須進行手動落閘和松繩落閘試驗,并做好詳細檢修試驗記錄。
第16條 清掃工作現(xiàn)場,做到文明生產。
第12篇 汽車修理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鉗工臺(桌)
1)、鉗工臺(桌)一般緊靠墻壁,人站在一面工作,對面不準有人。如大型鉗臺對邊有人工作時,鉗臺上必須設置密度適當?shù)陌踩W,鉗臺(桌)必須安裝牢固,不得作鐵錚。
2)鉗臺(桌)上使用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3)鉗臺(桌)的上雜物要及時清理,工具和工件要放在指定地點。
2、臺虎鉗
1)臺虎鉗上不要放置工具,以防滑下傷人。
2)使用轉座臺虎鉗工作時,必須把固定螺絲扳緊。
3)臺壺鉗的絲桿、螺母要經常擦洗和加油,并保持經常清潔。如有損壞,不得使用。
4)鉗口要保持完好,磨平時要及時修復以防工件滑脫。鉗口緊固螺絲要經常檢查,以防松動。不準使用已滑扣的螺絲。
5)用臺虎鉗夾持工件時,只許使用鉗口最大行程的,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或用手錘捶擊手柄。
6)工件必須放正夾緊,手柄朝下。
7)工件超出鉗口部分太長,要加支承。裝卸工件時,必須防止工件摔下傷人。
3、手錘(頭)
1)手錘柄必須用硬質木料制成,大小長短要適宜。錘柄要有適當?shù)男倍?捶頭口必須加鐵楔,以免工作時甩摔捶頭傷人。
2)兩人擊捶,站立位置要錯開方向。扶鉗打捶要穩(wěn),落錘要準,動作要協(xié)調,以免再傷對方。
3)手錘使用前,應檢查錘柄與錘頭是否松動,有否裂紋,錘頭上有否卷邊或毛刺,如有缺陷,必須修復后再使用。
4)手上、手錘柄上,錘頭上有油污時,必須擦干凈后才能進行操作。
第13篇 施工機械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工作環(huán)境應清潔整齊,通風良好,零配件、工件堆放整齊有序,通道暢通,車間內嚴禁吸煙。
2? 清洗用油的容器應加蓋,在指定地點存放,廢油、汽油等應及時處理。
3? 修理車輛,機械解體作業(yè)時,應在平坦堅實的地面進行,各部件應架穩(wěn)墊牢,回轉機構應鎖定卡死,使用起重機吊裝零部件時,應遵守4.11節(jié)的相關規(guī)定。
4? 重心高或易滾動的工件,應采取穩(wěn)固措施。
5?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鑿、沖類工具應刃口完整、銳利,無裂紋,無毛刺,尾部不應熱處理淬硬;出現(xiàn)卷邊應及時處理。掄大錘時甩轉方向不應有人,銼刀、刮刀應裝有木柄,不應用嘴吹除金屬碎屑;使用刮刀應徐徐用力。
6? 使用電器設備應檢查插座、電線、開關;應正確接入。
應保持電源線及電器設備清潔。開關箱應裝有觸電保安器。
7? 使用電鉆應戴絕緣手套,起動后再接觸工件,鉆斜孔應防滑鉆,操作時可使用加壓桿,嚴禁以身體重量助壓。
8? 使用千斤頂應遵守10.2.13~10.2.17條的相關規(guī)定。
9? 嚴禁在砂輪上磨笨重、不規(guī)則的物體。磨削時人不應站立在砂輪的正前方,砂輪與支架間隙應調整適當,不應過大,不應使用厚度不大和周邊有缺口的砂輪。
10? 嚴禁在汽油附近進行錘擊和使用砂輪。
10? 嚴禁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機件時嚴禁吸煙。不應清洗尚在散發(fā)熱量機件,應待充分冷卻后清洗。清洗車輛應先切斷和移走電源。清洗作業(yè)中不應使用鋼絲刷并防止機件間相互碰擊。
12? 不應在車輛翼子板、車體、發(fā)動機罩等處任意擺放工具。
13? 嚴禁用手直接撥動差速器、變速器等機構內部的齒輪和將手指伸進鋼板彈簧座孔等處。
14? 機械拆卸前應先將外部泥土和油污洗凈。
15? 拆卸時應使用合適的工具和專用工具,按總成部件零件順序從外到內依次拆卸,不應亂敲亂打,拆卸后的零、部件應清洗干凈,分類分組存放。
16? 拆裝螺絲螺帽,應選用合適的扳手,不應隨意用活動扳手和管子鉗等。拆卸靜配合件應用專用拆卸工具或壓力機。
17? 各部分裝用的螺栓、墊片、鎖片、開口銷等應合乎技術要求,保證質量。保險墊片、制動鐵絲不應重復使用;對通用件、標準件、軸承、油封、彈簧等,不合標準的不應使用;零部件裝配前,應進行檢查,不合格部件、零件不得裝配。
18? 應處理好裝配件的程序,一般先內后外,先難后易,先精密后一般,依次進行。
19? 動配合件的摩擦表面應涂上清潔的規(guī)格相符的潤滑油。
20? 對接合處、密封裝置、各管路,應保證密封。
21? 凡特殊重要部位如氣缸蓋、主軸瓦等處的螺栓、螺帽應按規(guī)定順序和力矩分次均勻擰緊。
22? 修復后試運轉前,應加足燃油、潤滑油、冷卻水,檢查調整各部位間隙、行程及靈活度。
23? 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儀表,聲響等,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停車處理。
24? 試車前先應空走合,然后負荷走合,嚴格遵守本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走合期減載運行的規(guī)定,嚴禁超負荷運轉。
25? 架空試車時,車輛的前方不應有人,在發(fā)動的車輛下面不應從事其他作業(yè)。
26? 進入車底作業(yè)時,應在方向盤上懸掛有“車下有人,嚴禁起動”的警示標志;在車輛修畢試車時,遇方向盤上掛有警示標志時,修理期間不應發(fā)動車輛。
27? 嚴禁用各種容器或自流方式向化油器中加注汽油。
28? 檢修有毒、易燃、易爆設備或容器時,應嚴格清洗,將設備置于通風處,使內部殘余物質進一步揮發(fā)。進入容器作業(yè),應注意通風和使用低壓防爆照明,并定時出容器換氣休息,容器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
29? 嚴禁用嘴吸取汽油和防凍液。
30? 車間內不應存放燃油、易燃物料。廢油應集中存放在指定地點或交倉庫回收保管,沽過油料的廢棉紗、破布、破手套等應集中放置在有蓋的金屬容器里并及時妥善處理。
第14篇 設備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嚴格遵守設備修理工作作業(yè)標準。
3、各種工具、工件應放置在穩(wěn)固、安全的位置,高處作業(yè)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嚴禁工具、工件臨邊擺放。
4、檢修時必須確認安全防護裝置、器具完好無損后,方可進入檢修部位實施作業(yè)。
5、交叉作業(yè)時,必須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并確定專人負責指揮協(xié)調。
6、吊裝作業(yè)時應劃定危險范圍,禁止人員進入,并有專人指揮吊裝作業(yè)。
7、嚴格管理使用清洗用柴油、汽油,避免火災。
8、使用電源必須由電工搭接,禁止私拉亂接。
9、工作場所的工業(yè)垃圾、廢油、廢水要及時清理。
10、檢修完畢,必須恢復安全防護裝置,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15篇 礦山車輛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對被修理的汽車部位損壞程度要認真檢查,弄清情況后方能進行修理。
2、正確使用各種拆裝器具,拆裝機件要按技術規(guī)范進行。
3、車輛在檢修時,停放位置要適宜,不能停在有坡度的地方,以防溜車,必要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4、起吊物件時,不準懸空作業(yè),更不準在吊件下面作業(yè)。
5、在夜間修車時,不準明火照明,使用手提燈電壓不超過36伏。
6、清洗零件時,嚴禁吸咽,遠離電焊機、氧焊等熱源。
7、抓裝彈簧及有彈力的機件時,必須壓緊慢松以防彈出傷人。
8、各種機件要分類擺放整齊,廢油要及時清理并存放在專用容器內,場地內嚴禁煙火。
9、在上下作業(yè)時,車上人員必須把工具物件拿好放穩(wěn),防止掉下傷人。在車庫地溝修車要有安全措施,防止墜入地溝。
10、起動發(fā)動機時,必須檢查有無遺留物體工具,并要確認,防上意外事故發(fā)生。
11、在修理汽車翻斗馬槽,傾翻機構時要一打眼,二支護,三確認,四作業(yè)。
12、在多人交叉作業(yè)時,必須有專人指揮,注意協(xié)商一致,做到互防互保。
13、修完車后,檢修完,需試車時,嚴禁人在底盤下觀察,以免試車發(fā)生,故障及傷害事故,嚴禁無照人員試車,移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