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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考核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05-09 查看人數:23

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工作考核管理制度是企業(yè)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環(huán)節(jié),旨在評估員工的工作表現,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推動企業(yè)發(fā)展。它包括了對員工績效的量化和質化評價,以及基于這些評價的獎懲機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目標設定:明確員工的工作職責和期望達成的目標,為考核提供基準。

2. 績效指標:設定具體、可量化的kpis(關鍵績效指標),如銷售額、項目完成時間等。

3. 評估周期:定期進行考核,如月度、季度或年度。

4. 考核流程:包括自我評估、上級評估、同事反饋等多元評價方式。

5. 反饋與溝通:及時向員工提供反饋,討論改進措施。

6. 結果應用:根據考核結果調整薪酬、晉升機會,或制定培訓計劃。

重要性

工作考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激勵機制:通過公正的考核,激發(fā)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新精神。

2. 人才識別:識別優(yōu)秀員工,為人才選拔提供依據。

3. 問題發(fā)現:及時發(fā)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改進。

4. 團隊建設:增強團隊凝聚力,提高整體效率。

5. 企業(yè)文化:體現企業(yè)的公平、透明價值觀,塑造積極的企業(yè)文化。

方案

1. 明確考核標準:確保每個職位都有清晰、客觀的考核標準,避免主觀性影響。

2. 多元化評價:結合個人貢獻、團隊協(xié)作等多維度進行考核。

3. 定期調整:根據業(yè)務變化和員工反饋,定期修訂考核制度。

4. 公開透明:公開考核流程和結果,保證公平性。

5. 培訓與發(fā)展:為考核低分員工提供培訓機會,幫助提升能力。

6. 反饋機制:建立有效的反饋機制,鼓勵員工對考核制度提出建議。

實施工作考核管理制度,需要管理層持續(xù)關注,不斷優(yōu)化,使之成為驅動企業(yè)前進的動力源泉,同時也為員工提供清晰的職業(yè)發(fā)展路徑。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企業(yè)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持活力,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區(qū)城市協(xié)調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jiān)督考核,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現代化水平,根據區(qū)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qū)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區(qū)城市管理工作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市、區(qū)城市管理工作大會會議精神,加快適應城鄉(xiāng)一體化快速推進過程中城市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按照打造宜業(yè)、宜居、宜游幸福新家園的總體要求,牢固樹立“大城管”理念,通過對區(qū)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定性定量考核,科學、合理、規(guī)范評價城市管理績效,形成權責明確、監(jiān)管到位、獎懲分明、運轉高效的管理體制,加快實現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向科學化、數字化、精細化和長效化轉變,努力構建具有吳中特色的城市管理體系。

二、組織機構

區(qū)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委員會要強化對全區(qū)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區(qū)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區(qū)城管局)具體組織實施城市管理各項工作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核定撥付經費,落實獎懲措施。今年3月底前,各鎮(zhèn)(區(qū))、街道主要領導要牽頭成立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委員會及辦公室,切實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決策部署、統(tǒng)籌協(xié)調;各地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委員會及辦公室要有專門的辦公地點,配有專人負責,并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凡涉及城市管理問題的部門和單位,要明確為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要落實1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鎮(zhèn)(區(qū))、街道要加強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平臺建設,主要承擔區(qū)城市管理監(jiān)督指揮中心數字城管案件的派遣、協(xié)調、推進、督查等職能,同時接收轄區(qū)內社會公眾反映的城市管理各類問題,促進城市管理信息化、精細化和高效化。

三、考核對象

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考核劃分成兩個層面進行:

(一)對各鎮(zhèn)(區(qū))、街道的考核;

(二)對區(qū)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衛(wèi)生局、環(huán)保局、旅游局、行政服務中心、供銷社、工商分局、規(guī)劃分局、交巡警大隊等相關職能部門(單位)的考核。

四、考核內容和方法

(一)對各鎮(zhèn)(區(qū))、街道的考核。對各鎮(zhèn)(區(qū))、街道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的考核內容主要由業(yè)務考核、數字城管考評和社會評價三部分構成。

1.業(yè)務考核,占總分的66%。包括組織網絡、日常管理、行政執(zhí)法以及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等。區(qū)城管局督查中隊負責定期對各鎮(zhèn)(區(qū))、街道的市容市貌、景觀照明與市政設施、環(huán)衛(wèi)作業(yè)、街巷新村保潔、戶外廣告等日常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出的問題以整改通知單的形式限期整改,檢查和整改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

2.數字城管考評,占總分的30%。主要以區(qū)數字城管系統(tǒng)平臺的考評數據為依據,按照區(qū)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績效考評辦法計算。包括各鎮(zhèn)(區(qū))、街道數字城管平臺建設、數字化城管問題的按期結案率、群眾回訪滿意率,一次完成率指標以及主動承攬工作加分,其中,結案率由按時結案數、延期結案數和超時結案數加權確定,權重比為1:0.6:0.3;回訪滿意率由結案案件第一受理部門對結案案件有效回訪數據確定;返工數由未通過核查而發(fā)回專業(yè)部門重新處置的案件數確定;工作主動性加分是對積極主動承攬或協(xié)調解決市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部門加分。

3.社會評價,占總分的4%。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新聞媒體、市民群眾代表等組成市容公眾監(jiān)督員對各鎮(zhèn)(區(qū))、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評價。

區(qū)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每季度將考核情況匯總,并對排名情況進行通報;每半年對城市管理工作進行現場檢查考核;每年年終對城市管理的各項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年度考核總得分=季度考核平均得分×50%+年度綜合考評得分×50%。對各鎮(zhèn)(區(qū))、街道的考核內容和標準詳見附表。

(二)對區(qū)各職能部門(單位)的考核。由區(qū)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牽頭,考核內容以各部門(單位)的數字城管績效考核情況、《城市管理目標責任書》和區(qū)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委員會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為主,權重比為5:3:2。數字城管績效考評以區(qū)數字城管系統(tǒng)平臺的考評數據為依據,每季度考核通報一次;對《城市管理目標責任書》和區(qū)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委員會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考核,每年組織一次。

五、考核結果運用

(一)對各鎮(zhèn)(區(qū))、街道和區(qū)各職能部門(單位)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結果,由區(qū)城市綜合協(xié)調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定期報送區(qū)委、區(qū)政府主要領導,考核結果與文明城市建設、區(qū)(鎮(zhèn))重點工作及全區(qū)作風效能建設年度考評掛鉤。

(二)對于季度考核排名末位累計兩次的地區(qū),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年度綜合評優(yōu)資格;建立約談制,對連續(xù)排名末位超過三次(含三次)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區(qū)效能辦、區(qū)委督查室、區(qū)政府督查室等要定期進行聯(lián)合督查,對市民長期反映得不到解決的問題進行跟蹤督辦,督查情況上報區(qū)委、區(qū)政府,作為考評問責的重要依據。

(三)考核結果作為下?lián)艹鞘协h(huán)境綜合整治、垃圾分類工作、環(huán)太湖路(吳中大道)長效管理等經費的依據。

第2篇 學校管理-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的組織機構,制訂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細則。

2、考核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機構設置,網絡體系效應情況。

(2)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職能部門和各級領導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制訂實施和責任書簽訂情況。

(3)安全工作各項制度制訂落實情況。

(4)各類安全工作監(jiān)督管理臺帳建立和使用情況。

(5)考核安全工作宣傳、教育與培訓落實情況。

(6)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

(7)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效能完好情況。

(8)建筑物和設施等硬件安全質量狀況和安全使用效能情況。

(9)全體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掌握安全知識,安全自救、安全救災的能力情況。

(10)安全事故上報、處理、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1)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12)安全資金投入、正常使用情況。

(13)工地、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情況。

第3篇 熱力總站成本管理考核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供熱站成本管理,高質量、高效益的完成供暖任務,強化供暖成本管理意識,提高供熱總站供暖質量和經濟濟效益,結合供熱總站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供暖成本管理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中心下發(fā)的各項供暖成本分批計劃,明確經濟責任,在確保優(yōu)質供暖的前提下,講求經濟效益,獎罰分明。

第三條 供熱總站夏季設備檢修、冬季焚火供暖工作的全過程應實行全面成本管理,使各項成本管理處于有效的控制與監(jiān)督之下,成本管理的主要任務:

(一)根據中心下發(fā)的供暖成本計劃和供熱總站的具體工作情況,編制成月度、季度、年度消耗計劃,按不同的成本管理責任將指標層層分批,使成本指標的完成隨時處于有效的控制與監(jiān)督之下。

(二)建立和健全成本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完整、準確、及時、核算成本,真實反映供暖成本消耗的實際情況。

(三)依靠廣大職工,貫徹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充分挖掘內部潛力,經常檢查分析成本計劃執(zhí)行情況,促進供暖成本不斷降低。并通過考核評比,實行獎懲,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第四條 本規(guī)程僅適用于烏魯木齊房建生活服務中心供熱總站內部執(zhí)行。

第二章 成本控制范圍

第五條 成本控制的范圍:供暖所消耗的煤、水、電、維修材料。

第六條 成本控制指標:

(一)參考指標:分局節(jié)能辦制定下發(fā)的按供暖面積核算的煤、水、電指標:

煤:54.5公斤/平方米

水:0.32噸/平方米

電:5.9度/平方米

(二)考核指標:根據供熱站成本消耗歷史水平及現實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由中心下發(fā)的煤、水、電和供暖維修材料具體消耗指標。

第七條 成本控制目標:比上年度成本消耗降低10%。

第八條 供暖維修大額資金權限劃分:供暖維修項目屬于更新改造、大修、技術革新、供暖開發(fā)范圍,且單項資金超過2萬元的,由供熱總站提報計劃,經中心審定后,列入中心控制成本;單項維修資金少于2萬元的,原則上可由供熱總站直接辦理。

第三章 基礎工作

第九條 為了使成本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有可靠的依據,供熱總站及各供熱站應建立健全各項定額管理、原始記錄、材料收發(fā)和成本分批計劃等基礎工作。

第十條 供暖成本的控制指標原則上每年核定一次。但隨著供暖業(yè)務的發(fā)展,供暖設備的技術狀態(tài),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和供暖管理水平的提高,應及時進行必要的修訂。

第十二條 原始記錄。供熱站應對供暖工作過程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燃煤消耗和盤存、水電實時統(tǒng)計、維修材料的購置、設備運轉以及安全保養(yǎng)等),建立一套完整準確的原始記錄。

原始記錄表格設計、填報時間、上報方式、存檔保管等應根據供熱總站工作的要求,由中心財務部、技術部、材料站、供熱總站共同制訂。

第十三條 執(zhí)行細則:《燃煤管理細則》、《用電管理細則》、《用水管理細則》、《供暖材料消耗管理細則》。

第四章 成本管理責任制

第十四條 供熱總站在站長領導下實行分級分口成本管理責任制。

站長對成本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責是: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心有關成本管理文件規(guī)定,保證正確完成中心下達的成本管理任務,組織建立各級成本管理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成本指標和技術組織措施,廣泛發(fā)動職工開展優(yōu)質供暖、增收節(jié)支活動。

由于管理不善,未能完成成本目標任務,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主管生產的副站長,對成本管理的主要職責是:協(xié)助站長組織領導供熱總站煤、水、電成本管理工作。正確執(zhí)行中心有關成本管理的規(guī)定,組織實施、編制煤、水、電成本消耗計劃,監(jiān)督各供熱站生產環(huán)節(jié),考察煤礦、與中心各相關部門確定冬季購煤計劃,審查重大煤、水、電開支,檢查成本計劃執(zhí)行情況,解決出現的問題。組織改進和健全煤、水、電成本管理工作,協(xié)調財務部、材料站和各車間、部門的關系、挖掘節(jié)能降耗、增收節(jié)支的潛力。

由于監(jiān)督或控制煤、水、電成本不利,未能完成成本目標任務,應與站長共同承擔經濟責任。

第十六條 主管工程師,對成本管理的主要職責是:協(xié)助站長做好技術改造、提升設備質量、供暖維修成本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實施供熱總站主要技術指標及挖潛技術改造革新措施,正確貫徹工作檢驗制度、設備工藝標準,組織檢查各項設備性能、技術指標完成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成本計劃。

由于技術決策失誤,造成供暖設備質量下降,供暖成本升高,應與站長共同承擔經濟責任。

第十七條 中心財務部(托管供熱總站財務),在站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供熱總站的成本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合理編制供熱總站供暖成本計劃,嚴格執(zhí)行中心下發(fā)的成本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及時正確組織各供熱站各項供暖成本核算;檢查、分析成本計劃執(zhí)行情況。

由于監(jiān)督不力,控制不嚴,造成浪費損失,致使供暖成本失控,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十八條 供熱總站綜合部,負責各成本消耗的原始記錄的統(tǒng)計;檢查、分析供暖成本執(zhí)行情況,對為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提供的有關資料負責。

由于統(tǒng)計資料不及時、失真而造成損失,發(fā)現成本超支而未及時分析,致使成本升高或成本不實,應承擔經濟責任。

第十九條 供熱總站技術部,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檢修工藝、焚火標準、設備質量、主要消耗和設備利用等技術經濟定額及指標,并及時檢查分析各供熱站執(zhí)行情況,采取技術改進措施,做到優(yōu)質、低耗和設備正常。

由于檢修工藝和設備管理不善、檢查不嚴、措施不力,造成供暖成本升高,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條 材料供應站(托管供熱總站材料采購),合理組織物資采購、運輸,努力降低采購成本和原材料質量;確保供暖用煤的質量、數量;認真實行材料計量驗收、限額發(fā)料,定期盤點制度。

由于管理不善,物資采購價高、質量低劣、超定額虧損,材料消耗失控及帳物不符等,造成成本升高,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實施供暖成本管理獎勵、考核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各供熱站的成本管理工作,應由各供熱站站長直接領導,供熱站成本核算員具體負責車間成本核算,業(yè)務上受財務部門領導。各供熱站應根據供熱總站下達的成本指標,分解落實到工區(qū)、班組或個人,并進行分析、考核執(zhí)行情況。

由于供熱站管理不善,采取措施不力,未完成成本計劃,供熱站站長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各供熱站的供暖工區(qū)、班組,應在工班長的組織領導下,進行本工區(qū)、班組成本消耗定額的實施及成本指標的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將供熱站下達的成本指標,分解落實到每個鍋爐房、每個班組或個人。加強夏季供暖設備的維修、檢修以及冬季焚火作業(yè)的現場監(jiān)控,不斷提高供暖設備的技術性能和運行安全,減少停機率;冬季供暖焚火過程中,根據氣候情況,在保證優(yōu)質供暖的前提下,適時調整供暖設備的運行,最大限度節(jié)約供暖成本。

由于工區(qū)、班組主觀原因未完成經濟指標,工班長及相關的操作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五章 成本考核與分析

第二十四條 中心對供熱總站進行成本考核,應根據當年供暖條件的實際情況,即年度室外溫度的綜合因素,分析有關指標的完成情況,做出綜合評價。

評價辦法:

(一)冬季供暖用煤、水、電以一個焚火期作為一個評價周期。1、以室外溫度作為評價依據:中心下發(fā)的供暖用煤、水、電成

本消耗指標,以全年室外最低溫度不超過正常供暖溫度(零下20℃)的氣候條件下為依據,如室外溫度超過零下20℃,供暖用煤、水、電成本均作如下調整:

全年計劃平均單天成本=供暖計劃消耗總成本/180(元/天)

全年計劃修正成本a=計劃平均單天成本×正常溫度天數+計劃平均單天成本×(1+超出溫度/10)×超溫天數(元)

2、以供暖面積作為評價依據:年終供暖面積與中心下發(fā)成本消耗指標時期供暖面積發(fā)生變化時,供暖用煤、水、電成本應根據供暖面積的增減進行相應調整:

計劃平均單耗成本=計劃消耗總成本/180 /供暖面積(元/天_m2)

計劃修正成本b=計劃平均單耗成本×供暖面積增減值×75

3、以供暖天數作為評價依據:中心下發(fā)的供暖用煤、水、電成本消耗指標,以供暖日期為當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為依據,供暖日期提前或者延期,供暖用煤、水、電成本均作如下調整:

計劃修正成本c=計劃平均單天成本×供暖增加天數總和

最終考核評價的綜合成本=a+b+c

(二)設備維修材料消耗成本以年終財務部決算作為評價依據。

第二十五條 供熱總站對各供熱站及職能科室,結合經濟責任制的要求,開展成本責任的考核,考核應與經濟利益掛鉤,實行重獎重罰。各供熱站及職能科室應充分發(fā)動職工,在開展班組核算的基礎上,進行群眾性的考核和獎勵,藉以廣泛調動群眾的積極性。

第二十六條 供熱總站應建立定期成本分析制度。供熱總站的成本分析,應由站長主持,主管生產的副站長或總工程師組織,財務部門提供分析資料。各供熱站成本分析,應由各供熱站站長主持,成本核算員提供分析資料。工區(qū)、班組經濟指標分析,應由工、班長組織。

第二十七條 成本分析的主要內容:

(一)供暖設備維修成本消耗情況的分析;

(二)供暖焚火煤水電成本消耗情況的分析;

(三)供暖設備維修成本消耗情況的評價;

(四)供暖焚火煤水電成本消耗情況的評價;

(五)成本超支或節(jié)約的原因分析,確定今后供暖成本管理的重點,提出供暖成本管理改進的辦法。

第六章 監(jiān)督與獎懲

第二十八條 供熱總站的成本管理工作,應接受中心領導、財務部、技術部等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第二十九條 獎勵辦法:

中心按照年度供暖成本節(jié)約實際金額的20%對供熱總站進行一次性獎勵。

獎勵分配原則:一次性獎勵金額的10%作為中心和供熱總站管理人員的獎勵金額,一次性獎勵金額的90%作為各供熱站的獎勵金額。各供熱站的獎金分配按照節(jié)約成本所占總節(jié)約成本的比例分配,各供熱站的人員獎金分配方案可參照供熱總站管理人員獎金分配方案進行,原則上供熱總站不參與各供熱站人員獎金的分配方案。

供熱總站管理人員獎勵分級系數:按照人均獎勵金額計算

站長:2.5 副站長:2.0

職能部門部長:1.5 項目負責人:1.5

一般管理人員:1.0

第三十條 懲治辦法:

按照年度成本超支金額的10%進行一次性懲治,懲治原則與獎勵分配原則一致。

第4篇 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制度模版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對信息工作的要求,使信息工作及時、全面地反映全鄉(xiāng)各條線、各部門工作情況,促進鄉(xiāng)信息工作上臺階,上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一、信息報送組織

建立由各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組成的信息員隊伍。各單位信息員負責本單位信息的撰寫報送工作,其他工作人員也有撰寫信息的責任;鄉(xiāng)宣傳科負責信息的登記、審核、編輯及上報工作。

二、信息報送內容

1、中央、省、市、縣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鄉(xiāng)鎮(zhèn)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會議及貫徹落實情況;

2、上級領導到我鄉(xiāng)指導、調研工作情況;

3、圍繞黨委、政府的重點工作目標和任務,結合單位自身實際的具體落實情況;

4、各單位、各科室的工作部署、工作思路與工作舉措;在單位工作中的新舉措、新成效及好做法和好經驗;

5、其他涉及鄉(xiāng)工作方面的信息。

三、信息報送要求

1、各單位要有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信息員每月報送信息要在1篇以上;

2、信息報送要突出工作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做到既要正面宣傳又要確保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和時效性,一般情況不超過次日報送,特殊情況不超過第三天;

3、各單位自行向外報送的信息同時復送一份給鄉(xiāng)宣傳科;

4、各單位的信息工作列入年終的先進評選依據。

四、信息工作考核

1、考核對象

鄉(xiāng)直各單位、縣駐鄉(xiāng)各單位

2、計分標準

各單位提供的信息稿件按一定分值計分,每分獎勵10元。具體分值規(guī)定如下:

(1)《連網》、《在線》刊發(fā)采用的信息稿件每條計2分。

(2)《日報》、《日報》、《蒼梧晚報》、《揚子晚報》、《法制報》、《群眾》、《黨的生活》、《新華日報》、《人民日報》每條分別按縣、市、省級計5分、15分、20分;

(3)綜合性調研文章(字數要求在500字以上)被縣、市、省級的媒體刊發(fā)采用的每篇分別計15分、20分、30分;

(4)以上同一信息被省級以上、市級、縣級媒體同時采用的,以高級別的分值為準,不重復記分。

3、考核辦法

(1)鄉(xiāng)宣傳科根據各單位實際確定信息工作任務,并負責記分考核(見附表);

(2)由作者提供被采用的信息作品,如稿費單據等,交鄉(xiāng)宣傳科累計積分考核;

(3)凡完成年度信息工作任務的單位和科室,列入年度考核評優(yōu),未完成任務的單位和部門取消評優(yōu)資格。

4、考核獎勵

年終根據各單位信息得分等情況,按每分10元標準,給予相應獎勵。

五、本制度由宣傳科負責解釋。

六、本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試行。

第5篇 各村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制度模版

為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的有關會議精神,促進我鎮(zhèn)經濟社會全面發(fā)展,強化村級組織責任,實現又好又快的發(fā)展目標,結合我鎮(zhèn)實際,經鎮(zhèn)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對我鎮(zhèn)各村各項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分線考核,總分200分。年終外鎮(zhèn)政府將組織考核評估,綜合得分在170分以上的為優(yōu)秀單位,140分以上的為合格單位,120分以上的為基本合格單位,12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單位,對優(yōu)秀單位的負責人和包村干部通報表揚,并獎勵現金2000元,優(yōu)先提拔使用;對不合格單位的負責人和包村干部視情節(jié)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并罰款2000元,取消所有評先評優(yōu)資格??己宿k法如下:

一、黨群線(20分)

1、班子建設(10分):班子團結和諧,勤政務實,廉潔自律,凝聚力強。

2、隊伍建設(5分):干部培訓教育活動經常,按要求開展遠程教育。

3、黨風廉政建設(5分):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財政線(30分)

1、全面公開村級財務(20分)

2、按要求實行村財鄉(xiāng)代管(10分)

三、農業(yè)、水利線(20分)

1、農業(yè)直播方式結構調整(10分)

2、水利建設和防汛抗旱(10分)

四、文教衛(wèi)生線(20分)

1、農村公共衛(wèi)生服務體系建設(10分)

2、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工作(10分)

五、人口計生線(50分)

1、基礎工作(10分)

①陽光工程陣地建設健全(5分)②資料整齊完善(5分)

2、協(xié)會工作(10分)

①協(xié)會組織機構健全,并正常開展工作(2.5分)

②認真開展創(chuàng)先爭優(yōu)服務大局活動,落實各項工作機制(5分)

③宣傳教育活動:計生協(xié)會宣傳陣地設施完善,按要求開展會員活動,群眾知曉率高。(2.5分)

3、工作成效(30分)

①完成年初目標責任狀的各項工作任務(20分)

②人口計劃執(zhí)行情況(10分)

六、新農村建設(20分)

1、創(chuàng)衛(wèi)工作(10分)

2、農村道路建設(5分)

3、農村電網及其它公共設施建設(5分)

七、政法維穩(wěn)線(40分)

1、無重大惡性群體事件發(fā)生的計(10分)

2、無群體_的計(10分)

3、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較好的計(20分)

第6篇 民政工作村級目標管理考核制度模版

為切實做好民政工作,努力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圍:

全鎮(zhèn)15個行政村。

二、考核制度:

考核采取30分制,實行月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制度。各項扣分不設上限,從總分扣除,扣完為止。

三、考核內容和計分標準。

(一)城鄉(xiāng)社會救助工作

1、各村所轄區(qū)內各類社會救助對象名冊齊全。包括低保戶名冊、五保戶名冊、孤殘兒童名冊、殘疾人名冊等,每缺一類扣0.5分;

2、及時掌握農村低保、五保對象情況變化,并及時上報(如:低保家庭生活條件明顯高于最低生活標準,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低保對象戶家庭中成員或五保對象死亡,在一個月內報民政室、因各種原因導致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符合救助條件家庭的等),未及時了解情況和按程序上報的,每例扣1分;

3、農村低保、五保、臨時救助、優(yōu)撫對象等審核要求客觀公正、實事求是,杜絕人情申報和虛報情況出現,未能堅持原則,客觀公正申報,每錯報、漏報一例扣1分;

4、村兩委干部要協(xié)助符合社會救助的對象完善各類救助資料(包括低保、五保、孤兒、臨時救助、殘疾人護理費補貼等),凡上交的救助資料不齊全(包括對象戶交來的資料),村兩委干部簽字蓋章或未簽字蓋章上報,每次每例扣1分;

5、各村要做好本轄區(qū)內社會救助領域的政策解釋和相關人員的情緒疏導工作。凡因村兩委唆使或工作不到位,導致不符合救助條件的群眾到鎮(zhèn)以上各部門_、鬧訪的,每例每次扣2分。

(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6、發(fā)生自然災害,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重大影響的,要及時查災核實,并詳細上報災情,凡出現遲報、漏報、瞞報或不報的,每次或每推遲一天扣1分;

7、各村必須及時發(fā)放各類救災款物,上級分配的救災款物要求經過村兩委會議討論,有會議記錄,對款物發(fā)放公開公正透明,并及時上報發(fā)放名冊。無會議記錄的、未及時發(fā)放的、發(fā)放手續(xù)不齊全不規(guī)范的、弄虛作假、違規(guī)發(fā)放的、不按時上報發(fā)放名冊的,每類每次扣1分;

(三)殘聯(lián)工作

8、各村要全面了解殘疾人基本情況,及時完成殘聯(lián)相關工作,凡因村兩委工作未到位,影響全鎮(zhèn)工作進度的,每次扣2分;

(四)階段性和日常性工作

9、各村要及時完成民政各階段性、臨時性工作,凡未按時完成的,每推遲一天扣1分;

10、各村要按時、按質、按量上交各類表格,每推遲一天扣1分;

四、結果運用

考核結果每月一次匯總排名,考核結果交由鎮(zhèn)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與村兩委干部績效工資掛鉤。

第7篇 某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為加強學校(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各類民辦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在全省中小學開展創(chuàng)建平安和諧校園的意見》、__市人民政府《__市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市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對象。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含高新區(qū)、文昌湖區(qū)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

(二)考核周期。以年度為單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對考核對象進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內容。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百分制考核,對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的考核嚴格按照《__市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附件1)執(zhí)行;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的考核嚴格按照《__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附件2)執(zhí)行。

(四)考核方法。考核時將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和工作記錄,深入學校檢查校園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同時,市教育局將對各被考核對象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檢查結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己藢ο笠皶r總結本單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工作宣傳,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二、“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

(一)創(chuàng)建范圍。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學校。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qū)縣級四級,創(chuàng)建活動以區(qū)縣為主。

(二)評估周期。以學年為單位,每學年評估一次。

(三)評估標準。按照淄教督字〔2007〕30號文件要求,參照《山東省中小學?!捌桨埠椭C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進行。

(四)評估原則?!捌桨埠椭C校園”評估工作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強化過程性指導,提倡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全員參與。

(五)評估辦法。自評達到標準的區(qū)縣學校向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評估申請,區(qū)縣進行初評,在確認為區(qū)縣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基礎上擇優(yōu)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自評達到標準的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評估申請,市教育局進行評審,通過者確認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區(qū)縣與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報,市教育局在初步審查基礎上確定評估指標,于9月份組織評估驗收。驗收按照評估標準采取聽匯報、座談、查資料、問卷調查、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

(六)評后管理?!捌桨埠椭C校園”實行動態(tài)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期滿前三個月,學校應主動申請復評。經復評合格的學校,可保留原稱號;復評不合格的學校,給予通報并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的,撤銷其稱號。被評為“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如進行改建、擴建、校區(qū)遷移及學校合并應按復評程序進行復評,學校未提出復評申請或復評未通過的,稱號自然取消。實行“平安和諧校園”隨訪制度。市教育局對“平安和諧校園”命名學校進行不定期隨訪抽查,發(fā)現問題給予通報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或隨訪抽查發(fā)現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撤銷其稱號。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影響惡劣事件的,撤銷其“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三、考核評定

(一)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的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包括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組織保障有力。

2.嚴格貫徹落實“一崗雙責”和“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體系完備。

3.全面掌握轄區(qū)內學校安全狀況,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考核并加強檢查指導。

4.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指導學校有針對性的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5.重視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建設,“人防、物防、技防”達到有關標準,年度內無安全責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發(fā)生。

6.認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任務,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意見,安全管理工作成績突出。

7.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必須具有“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二)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評定?!靶@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1.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重視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2.在“平安和諧校園”建設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中發(fā)揮骨干作用,不斷改進管理方式,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學校沒有發(fā)生各類安全責任事故。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堅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貫穿于教育教學工作中,不斷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4.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區(qū)縣校園內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學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單位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且校園消防、宿舍管理、飲食衛(wèi)生、校園保衛(wèi)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一線教師參評的,要具有能夠體現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論文或在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征文、案例評選活動中獲獎。

(三) “平安和諧校園”的評定。嚴格按照淄教督字〔2007〕30號文件要求,達到《山東省中小學?!捌桨埠椭C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規(guī)定標準,并且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平安和諧校園”建設,認真落實責任制,機構健全,制度完善。

2.加大校園安全設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設達到有關標準。

3.校園消防、傳染病防控、飲食衛(wèi)生、學生宿舍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規(guī)范化、標準化、制度化。

4.加強安全教育,師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不斷提高,自救自護能力不斷增強。

5.健全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工作體系,每學年組織應急演練不少于2次。

6.認真落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意見,學校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

7.不斷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校園文明程度明顯提高,秩序井然,氛圍和諧。

四、結果使用

(一)被評為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評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掛牌,并作為省級、國家級 “平安和諧校園”申報、市級、省級規(guī)范化學校創(chuàng)建及幼兒園升類達標的前置條件。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當年內取消評優(yōu)樹先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1.校園內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

2.出現傳染病爆發(fā)流行或發(fā)生群體食物中毒事件的。

3.發(fā)生群訪案件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4.領導干部違_風黨紀,受到紀檢部門查處的。

5.教職工中有傳播_、賭博、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6.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組織領導

(一)市教育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評定及市級以上“平安和諧校園”推薦申報工作。

(二)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對各單位的考核,參照明察暗訪情況,確定評定結果。

第8篇 公司工作計劃監(jiān)督考核管理流程

公司工作計劃監(jiān)督與考核管理流程

一、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各部門的計劃工作監(jiān)督,提高各部門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工作的監(jiān)督實施力度,特制訂此管理流程。

二、適用范圍

公司各層級員工

三、監(jiān)控管理部門

總經辦

四、原則

1、公司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

2、下級對上級負責,上級對下級指導監(jiān)督

3、通過下級制訂月度工作計劃且與上級領導溝通確認;上級領導根據下級工作完成情況與下級進行溝通并確定考核結果,同時下級根據上級提出的不足進行不斷整改提升,這是一個pdca的管理循環(huán)過程。

五、定義

1、下級對上級負責即:部門每個員工的工作即是圍繞部門目標的達成而產生和進行的。

2、上級對下級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是指:

(1)公司總經理(執(zhí)行董事)對各副總經理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考核;

(2)公司副總經理對所屬中心總監(jiān)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考核;

(3)公司副總經理/中心總監(jiān)對下屬各部門經理(包含各工廠廠長)及直屬下級的《工作計劃表》(或績效考核表)溝通確認并考核;

(4)總公司各部門經理對副經理和直屬下級的《工作計劃表》溝通確認并考核;

(5)各工廠廠長對副廠長和直屬部門經理的《工作計劃表》進行監(jiān)督并考核;

(6)各工廠副廠長對直屬工廠部門經理的《工作計劃表》進行監(jiān)督并考核;

(7)各工廠部門經理/總公司主管對下級管理技術人員的《工作計劃表》溝通確認并考核。

六、工作流程:

1、上月度工作分析總結

(1)各中心每月度經營會上對上月工作進行分析總結,需匯報的內容:上月度報告呈現的《本月度重點工作任務》(中心自己制訂)、上月度經營會議上形成的工作任務及上月度公司根據工作需要下達《工作任務單》中形成的工作任務。

(2)匯報重點:重點關注未完成的工作任務,分析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的采取的舉措、完成的時間節(jié)點。

2、工作任務來源

(1)每月28日-30日公司各中心、工廠依據公司目標及結合部門工作內容制定下月度《××中心工作計劃表》(見插入附件),公司月度經營分析會后,各中心、各工廠根據公司月度經營分析會紀要完善各自工作計劃,形成最終《××中心工作計劃表》并報送公司企管部審核備案;

(2)月度工作中由于客觀條件的變化或公司政策的改變,需新增的重點工作任務,公司企管部采取《工作任務單》的形式下達到各中心、各工廠或執(zhí)行人;

3、執(zhí)行與監(jiān)督

(1)總經辦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中心、各工廠的月度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反饋問題,及時糾偏;每月底公司企管部對各中心、工廠本月度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定復核,形成報告,對于各中心、工廠沒有完成的工作任務,將在下月度公司經營分析會中討論解決完善措施,并列入各中心、工廠下月度《××中心工作計劃表》中,由公司企管部繼續(xù)跟蹤監(jiān)督;

(2)為保證各項工作執(zhí)行到位,各中心、各工廠對重點工作以工作項目跟蹤單的形式下發(fā)至執(zhí)行人,并作為對執(zhí)行結果的考核依據。

(3)通過以上措施,實現各中心、工廠計劃、執(zhí)行、監(jiān)督、完善的pdca管理循環(huán)過程。

七、工作任務分解

1、公司各分管副總、各中心總監(jiān)及各工廠廠長將作為最終確定的《××中心/工廠月度工作計劃表》中的工作任務的第一責任人,并負責對工作任務以工作項目跟蹤單的形式進行逐級分解至相關執(zhí)行人,時間要求為公司月度經營會議后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同時企管部對工作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跟蹤監(jiān)督,并將結果或問題及時反饋給主管領導。

2、公司各級相關管理人員根據本月接受上級的工作項目跟蹤單并結合各自所屬崗位的職責完善本月度《×月×××工作計劃表》,經與上級溝通確認最終《×月×××工作計劃表》,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月度績效考核依據。

3、月度工作中由于客觀條件的變化或公司政策的改變,需新增的重點工作任務,各中心、各工廠采取《工作任務單》的形式下達到各部門或執(zhí)行人;各部門相關責任人根據上級下發(fā)的《工作任務單》補充完善各自工作計劃表。

八、績效考核

1、原則:上級對下級逐級考核。

2、每月度經營分析會后兩日內,由企管部負責公司部門經理/廠長以上人員要以月度工作計劃為依據逐級簽訂月度績效考核合同;每月1-5日,公司企管部發(fā)布對上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通知,每一層級人員對上月《×月×××工作計劃表》完成情況進行自評打分后,反饋給上一層級主管,由上一層級主管進行終評,并與下屬進行溝通后,得出下屬的最終考核成績。并以部門為單位將考核結果反饋給公司企管部。

3、公司副總經理的考核由公司企管部收集數據,并將考核結果反饋給副總經理的上級,由其上級最終確認其考核結果。公司部門經理/廠長以上人員的考核由企管部負責協(xié)助指導,其他人員的考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協(xié)助指導。

4、考核分數設置100分,最高可考核至120分,原則上權重劃分以該項工作的經濟價值及重要性確定;公司企管部匯總整理月度公司各層級管理技術人員的考核結果,針對異常部分(高于100分、低于60分人員非常多,各占所屬部門的15%以上)進行分析,并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

備注:(1)考核結果與各層級員工的績效工資掛鉤,考核結果須呈正態(tài)分布(各部門高于100分的人數與低于60分的人數所占比例一致,各占15%,其余70%的人得分在60-100分之間);

(2)績效考核設置為分值考核,單項考核如6s管理、違規(guī)等以扣款為主。

5、考核結果

(1)月度考核結果與員工當月績效工資掛鉤。例如:一個員工的績效考核工資為1000元,若其本月績效考核分數為90分,其當月的績效工資實際應發(fā)1000元_90/100=900元。

(2)各層級的年度績效考核成績?yōu)楦髟露瓤冃Э己顺煽冎统?2,即員工年度績效考核成績=(∑各月度績效考核成績/12),此成績作為員工此年度工資調整、職位晉升、職級晉升、人員淘汰的依據。

九、要求

1、各中心總監(jiān)/部門經理要組織中心/部門員工學習貫徹此工作流程,宣貫中公司企管部進行跟蹤解答,務必保證公司各層級管理技術人員熟悉流程中工具及如何使用。

2、此工作流程自2022年5月1日開始執(zhí)行。

總經辦

2022年5月1日

第9篇 基層黨委組織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制度

為了做好新的一年基層黨委的組織工作,為加快全市“兩個率先”,推進富民強市進程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特制定_年基層黨委組織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細則。

一、基礎考核(73分)

(一)、黨建工作責任(8分)

★1、黨建工作思路清晰得2分。有全年黨建工作意見和各季度重點工作分解各得1分。

2、認真落實黨建目標責任制得5分。黨委全年研究黨建工作達4次得1分,少一次扣0.5分;有年度支部目標考核得2分(有考核細則、考核結果等相關臺帳);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支部書記例會得2分(有會議通知和會議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

3、每個黨委成員都建立一個黨建工作聯(lián)系點得1分。

(二)、基層組織建設(鎮(zhèn)黨委18分)

1、積極開展創(chuàng)建“五個好”基層黨組織活動得6分。圍繞“五個好”,在基層黨組織中扎實開展“先鋒工程”建設活動,年初有專項實施意見、年中有活動措施(建立相關臺帳)、年終有專題活動總結各得2分。

★2、深入開展“雙帶雙扶雙爭”活動得2分。年初黨建工作意見中有相關活動內容和工作措施得1分;有相關臺帳得1分。

★3、村級各類組織健全、村干部管理規(guī)范得3分。各類組織健全得1分;按上級文件精神實行村干部規(guī)范化管理得1分;村級后備干部齊全并建有花名冊得1分。組織不健全、人員配備缺額,有一個村扣0.5分。

★4、黨組織基礎設施建設較好得3分。有適當的黨員活動室、完備的電教設施、規(guī)范齊全的組織制度和黨員教育管理制度各得1分。

★5、每年至少舉辦一期支委業(yè)務培訓班得1分。

★6、積極做好非公有制企業(yè)黨建工作得3分。凡符合條件都建立黨組織(暫不具備條件的,選派政治指導員)得1分;黨務干部配備齊全得1分;實施黨、工、團聯(lián)動得1分。應建未建黨組織或應派未派指導員少一個扣1分。

(二)、基層組織建設(機關、企事業(yè)黨委18分)

★1、積極開展創(chuàng)建“五個好”基層黨組織活動得6分。圍繞“五個好”,在基層黨組織中扎實開展“先鋒工程”建設活動,年初有專項實施意見、年中有活動措施(建立相關臺帳)、年終有專題活動總結各得2分。

2、認真組織開展創(chuàng)建“團結、廉潔、開拓”好班子活動得3分。年度黨建工作意見中有創(chuàng)建內容和措施得1分;黨委有專題研究記錄得1分;年終有創(chuàng)建總結得1分。

★3、深入開展“我為社區(qū)添光彩”活動得3分。所屬黨員到社區(qū)黨組織報到登記率達90%以上(以社區(qū)黨組織的回執(zhí)為準)得1分;有黨委專題活動意見得1分;基層支部在評議黨員時,聽取社區(qū)黨組織反饋意見得1分。

4、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選舉,有支部換屆工作情況一覽表、批復等臺帳得1分;不按期改選的,有一個支部(總支)扣1分。

★5、基層黨組織健全,基層黨務干部配備齊全得1分。有一個單位黨組織不健全的扣1分。

★6、基層單位后備干部隊伍建設較好得1分。有一個單位無后備干部或后備干部不足的扣0.5分。

★7、每年至少舉辦一期支委業(yè)務培訓班得1分。

★8、黨組織基礎設施建設較好得2分。有適當的黨員活動室、完備的電教設施和規(guī)范齊全的組織制度、黨員教育管理制度各得1分。

(三)、黨員教育管理(25分)

★1、認真開展以“保持**黨員先進性”為主要內容的主題教育活動得6分。有主題教育活動意見、有階段目標任務分解表、有具體的工作措施并加以落實、有專門的活動臺帳各得1分;在教育活動中有效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得2分。評議結果上墻公示得1分;對評議出的基本合格、不合格黨員進行處置的得1分。

★2、有效組織開展支部活動得5分。有全年活動計劃、全年支部活動達10次以上各得1分(村支部黨員集中活動全年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0.5分;支部民主生活會正常得1分,少一次扣0.5分;黨員參加黨組織的活動率較高,全年不低于80%得1分,每低5%扣0.5分(以統(tǒng)一使用的《黨支部工作手冊》記載為準,下同);認真做好黨員電教片播放,全年支部電教片播放4次以上得1分,每少一次扣0.5分。

★3認真開展創(chuàng)建學習型黨組織活動得2分。創(chuàng)建活動扎實有效得1分;黨員干部積極參加學歷教育、培訓得1分

★4、加強各類黨員管理得3分。支部有外出、外來、自動離退職黨員和下崗職工黨員檔案,黨委有名冊得1分;建立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各項制度,有切實有效的管理措施得2分。

★5、加強黨員電教組織網絡建設得1分。有專門的黨員電教工作站(室)和專兼職電教工作人員得0.5分;電教播放設備齊全并建有專門的電教片庫得0.5分。

★6、積極開展黨員科技素質和致富能力(崗位業(yè)務)培訓工作得4分。鎮(zhèn)黨委每年培訓不少于8期(有臺帳記載)得1分; 有年度“黨員電教科技致富”活動方案,工作措施扎實得1分;建立兩個以上有案可查的“科技素質與致富能力培訓示范點”得1分;有“黨員電教科技致富中心示范戶”相關文件、名冊得1分。

市級機關部門黨委舉辦各種類型的崗位業(yè)務培訓達4期得4分。

★7、做好黨費收繳管理工作得3分。黨員按標準繳納黨費,支部每季度按時向黨委上繳黨費得1分;黨委每半年按時向組織部全額上繳黨費并報《黨費報表》得1分(上半年為7月15日前,下半年為次年1月15日前);黨費規(guī)范管理得1分。

★8、《黨支部工作手冊》記載規(guī)范、齊全得1分。

(四)、發(fā)展黨員(8分)

★1、積極做好發(fā)展黨員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宏觀指導得2分。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及時得1分,培訓班遲于三月底的扣1分;科學制定年度黨員發(fā)展計劃,指導好基層支部按計劃做好發(fā)展黨員工作得1分,當年非計劃發(fā)展有一人扣1分。

★2、嚴格程序、材料齊備得1分。嚴格執(zhí)行黨員發(fā)展工作程序得0.5分;黨員發(fā)展材料規(guī)范齊備得0.5分。缺一個程序或少一份材料扣0.5分,有一個不按時審批的扣0.5分。

★3、嚴格掌握發(fā)展黨員結構比例得3分。新發(fā)展的黨員中,35歲以下達65%以上得1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達80%以上得1分,婦女達25%以上得1分,各項指標每低5%扣0.5分(當年發(fā)展人數較少的,由組織部酌情掌握)。

★4、落實發(fā)展黨員工作各項制度得2分。實行發(fā)展黨員工作預審制、責任追究制、公示制、票決制各得0.5分。未按要求執(zhí)行的,有一項扣0.5分;新發(fā)展的黨員兩年內(含預備期)出現違法違紀問題或責任人(責任單位)被上級組織部門追究責任的,有一人(單位)扣1分。

(五)、干部工作(14分)

1、黨政班子成員團結協(xié)作、勤政清廉得2分。有一人違法或違紀的扣2分。

2、黨委按期召開民主生活會得1分。

★3、認真執(zhí)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做好干部任用工作得4分。有民主推薦情況、有考察材料和集體討論記錄、有干部任免審批表、進行任前公示各得1分。

★4、干部任免文件、檔案材料及各項報表及時上報得3分。不及時上交或上報不全每次扣0.5分。

5、老干部工作開展情況2分(由市委老干部局提供)。

★6、知識分子工作組織機構健全,建立一支隊伍(有名冊),活動開展正常得1分。

★7、每年上報基層干部或后備干部培訓計劃,按要求辦好培訓班,每年至少一次得1分(有辦班計劃、通知、名冊、授課內容等相應臺帳)。

二、日??己?27分)

★1、年中對基層黨委工作計劃中的重點工作組織專項抽查5分。落實情況好得5分,較好得3分,一般得2分,較差不得分。

★2、平時按規(guī)定上報組工信息(組織科、辦公室各一份)得4分。鎮(zhèn)黨委每月至少報送信息1條,全年報送不少于12條。其他黨委每兩個月至少報送信息1條,全年不少于6條。每少報1條扣1分,當月不能及時上報的有一次扣0.5分。

★3、按時報送書面組織工作總結、積極組織撰寫組工調研論文一篇得1分。有一項未完成扣1分。

★4、完成日常表格、材料上報得7分。每月5日前向組織部上報《組工月報表》得2分;其它上報材料得5分。不報或對上報的材料不認真調查思考,撰寫、填報質量較差的有一次扣1分,遲報一次扣0.5分。

★5、及時報送基層組織建設相關文件(活動意見、組織設置、干部任免等)得1分。

★6、積極參與組織部安排的黨建電教片、專題片的申報得1分。

★7、按時參加組織工作各類會議得2分。無故缺席有一次扣1分,無故遲到有一次扣0.5分。

★8、來信來訪有登記、有筆錄、有調查、有結論得1分。對上級交辦的信訪件落實不力的,有一件扣1分。

★9、黨內統(tǒng)計按時、保質完成得1分。完成情況不好扣1分。

★10、本黨委范圍內的檔案管理規(guī)范得2分。檔案齊全得1分;有專人負責并有檔案室、柜得1分。

★11、黨報黨刊和黨員學習資料及時領取和下發(fā)得2分。

三、創(chuàng)優(yōu)考核(加分)

1、專項組織工作加分。專項組織工作被本市、省委組織部評為先進的分別加2分、3分、5分。

★2、組工現場會加分。組織工作有特色,被本市、省委組織部召開現場會的,分別加2分、3分、5分。

★3、經驗材料加分。組織工作經驗在本市、省有關工作會議上交流的,分別加1分、2分、5分。

4、調研加分。組織工作出色,省及兄弟縣、市、區(qū)的組織部門領導到此調研、總結或取經的,分別加3分、2分、1分。

★5、在本市、省、國家級黨報黨刊、新聞媒體、黨建網站發(fā)表(播出)組織工作文稿,分別加0.5、1.5分、3分、6分,簡訊、信息減半。

★6、活動評比加分。在組織工作創(chuàng)新、創(chuàng)特色活動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5分、3分、2分;本市舉辦的其它組織工作方面的活動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2分、1.5分、1分。

7、需要加分的其它項目,年終考核時由組織部確定。

說明:

1、在上述加分項目中,同篇文章或同一項工作,分別被不同層次錄用或表彰的,按最高分計算,不重復計分。本意見中的每一項考核扣分,扣完為止,不倒扣分。

2、凡打“★”符號的條款,同時也作為組織委員工作考核內容。

3、本考核意見作為年底組織工作考核的依據,考核結果按百分制折合,分為:優(yōu)秀(95―100分)、較好(90―95分)、一般(80―90分)、差(80分以下)。

第10篇 某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格式怎樣的

為加強學校(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各類民辦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在全省中小學開展創(chuàng)建平安和諧校園的意見》、____市人民政府《____市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市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對象。

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含高新區(qū)、文昌湖區(qū)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

(二)考核周期。

以年度為單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對考核對象進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內容。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百分制考核,對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的考核嚴格按照《____市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 1)執(zhí)行;

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的考核嚴格按照《____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 2)執(zhí)行。

(四)考核方法。

考核時將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和工作記錄,深入學校檢查校園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同時,市教育局將對各被考核對象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檢查結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

考核對象要及時總結本單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工作宣傳,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二、“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

(一)創(chuàng)建范圍。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學校。

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qū)縣級四級,創(chuàng)建活動以區(qū)縣為主。

(二)評估周期。

以學年為單位,每學年評估一次。

(三)評估標準。

按照淄教督字〔2022〕30號文件要求,參照《山東省中小學?!捌桨埠椭C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進行。

(四)評估原則。

“平安和諧校園”評估工作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強化過程性指導,提倡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全員參與。

(五)評估辦法。

自評達到標準的區(qū)縣學校向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評估申請,區(qū)縣進行初評,在確認為區(qū)縣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基礎上擇優(yōu)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自評達到標準的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評估申請,市教育局進行評審,通過者確認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區(qū)縣與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報,市教育局在初步審查基礎上確定評估指標,于9月份組織評估驗收。

驗收按照評估標準采取聽匯報、座談、查資料、問卷調查、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

(六)評后管理。

“平安和諧校園”實行動態(tài)管理,有效期5年。

有效期期滿前三個月,學校應主動申請復評。

經復評合格的學校,可保留原稱號;

復評不合格的學校,給予通報并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的,撤銷其稱號。

被評為“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如進行改建、擴建、校區(qū)遷移及學校合并應按復評程序進行復評,學校未提出復評申請或復評未通過的,稱號自然取消。

實行“平安和諧校園”隨訪制度。

市教育局對“平安和諧校園”命名學校進行不定期隨訪抽查,發(fā)現問題給予通報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或隨訪抽查發(fā)現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撤銷其稱號。

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影響惡劣事件的,撤銷其“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三、考核評定

(一)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的評定。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包括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市教育局直屬單位。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組織保障有力。

2. 嚴格貫徹落實“一崗雙責”和“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體系完備。

3. 全面掌握轄區(qū)內學校安全狀況,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考核并加強檢查指導。

4.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指導學校有針對性的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5.重視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建設,“人防、物防、技防”達到有關標準,年度內無安全責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發(fā)生。

6. 認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任務,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意見,安全管理工作成績突出。

7. 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必須具有“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二)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評定。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1.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重視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2. 在“平安和諧校園”建設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中發(fā)揮骨干作用,不斷改進管理方式,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學校沒有發(fā)生各類安全責任事故。

3. 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堅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貫穿于教育教學工作中,不斷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4.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區(qū)縣校園內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學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單位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且校園消防、宿舍管理、飲食衛(wèi)生、校園保衛(wèi)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

一線教師參評的,要具有能夠體現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論文或在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征文、案例評選活動中獲獎。

(三) “平安和諧校園”的評定。

嚴格按照淄教督字〔2022〕30號文件要求,達到《山東省中小學校“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規(guī)定標準,并且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平安和諧校園”建設,認真落實責任制,機構健全,制度完善。

2. 加大校園安全設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設達到有關標準。

3. 校園消防、傳染病防控、飲食衛(wèi)生、學生宿舍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規(guī)范化、標準化、制度化。

4.加強安全教育,師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不斷提高,自救自護能力不斷增強。

5.健全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工作體系,每學年組織應急演練不少于2次。

6. 認真落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意見,學校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

7. 不斷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校園文明程度明顯提高,秩序井然,氛圍和諧。

四、結果使用

(一)被評 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評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掛牌,并作為省級、國家級 “平安和諧校園”申報、市級、省級規(guī)范化學校創(chuàng)建及幼兒園升類達標的前置條件。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當年內取消評優(yōu)樹先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1.校園內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

2. 出現傳染病爆發(fā)流行或發(fā)生群體食物中毒事件的。

3. 發(fā)生群訪案件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4.領導干部違反黨風黨紀,受到紀檢部門查處的。

5.教職工中有傳播邪教、賭博、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6. 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組織領導

(一)市教育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評定及市級以上“平安和諧校園”推薦申報工作。

(二)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對各單位的考核,參照明察暗訪情況,確定評定結果。

第11篇 z管理處工作考核制度

管理處職能部門工作考核制度

一、管理處各職能部門每月各類工作情況由事務部月末進行考核。

二、為體現激勵機制,各職能部門的工作月考核結果與經濟利益掛鉤,事務部考核人員每月將考核結果呈報主任審批后交財務,獎罰于當月工資中兌現。

三、考核范圍

1、部門擬定的月度工作計劃項目及主管領導增加的項目;

2、值班員對各類事項做出的即時調度處理情況;

3、由主任及事務部簽署處理意見的各類外來文件、信函的處理單;

4、維修工、保潔員的值班與工作情況;

5、管理處各項規(guī)章制度、工作標準、工作流程等規(guī)定的例行工作項目。

四、月度工作考核指標

1、時間指標:上報時間、完成時間、反饋時間、下發(fā)時間;

指標要求:按時上報、完成、反饋、下發(fā);

扣分辦法:每推遲一天扣1分;

2、工作量指標:次數、數量、頻度

指標要求:按具體要求或工作標準規(guī)定;

扣分辦法:不符合要求或規(guī)定扣5分;

3、質量指標:合格程度、處理質量:

指標要求:保證質量,驗收合格;

扣分辦法:不合格扣5分,基本合格扣2分;

完成率:已完成計劃項目、工作、任務、工程項目件數與應

第12篇 組織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制度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切實提高組織工作科學化水平,按照“建設一流部門、打造一流團隊、創(chuàng)造一流業(yè)績”目標要求,制定本考評辦法。

一、考核內容

組織工作目標管理考評內容由基礎考評、加分項目考評和一票否決情形三部分構成。

(一)基礎考評包括工作落實、工作評價兩部分,總分100分。

1、工作落實(70分)。主要考評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單位和雙重管理單位組織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附件1、2、3)。

2、工作評價(30分)。包括部領導測評(20分)和各組室長測評(10分)。

(二)加分項目考評包括組織工作改革創(chuàng)新成效、宣傳推介工作等,上限20分(在國家級主流新聞媒體刊發(fā)或報道的不受加分限制,由部務會研究確定加分值)。

1、省、市、縣級會議作經驗交流發(fā)言的,每次分別加3分、2分、1分;書面經驗交流的,每次分別加2分、1分、0.5分。

2、《日報》采用的組工信息每篇加2分、《日報》采用的每篇加0.5分、《公眾信息網》采用的每篇加0.2分。

3、受到省委領導、省委組織部領導、市委主要領導、市委組織部領導、縣委主要領導、縣委組織部領導批示(表揚)的,每次分別加5分、4分、3分、2分、1分、0.5分。

4、同一項工作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復計分。

(三)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1、年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計劃生育、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組織工作滿意度調查等工作被“一票否決”的。

2、發(fā)生泄密、安全事故或重大工作失誤的。

3、本單位干職工違反《縣十個一律免職和十二個一律問責暫行規(guī)定》,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考核實施

(一)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任辦公室主任,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考評日常工作。

(二)組織工作目標管理考評不上門考核,采取平時考核和年終自查申報的方式進行。

1、平時考核。由考評辦根據考評辦法登記各單位組織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2、年終自查。各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單位、雙重管理單位每年1月對上年度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填寫《工作落實情況自查表》、《加分申報表》并附印證材料遞交考評辦。

3、審核評分??荚u辦對加分、扣分及“一票否決”情況進行匯總并加以審核。考評領導小組對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單位和雙重管理單位年度工作進行評分。

4、會議審定??荚u辦將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單位和雙重管理單位考評情況匯總,提交部務會審定。

三、考核結果運用

(一)考評結果作為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單位和雙重管理單位組織工作評先、評優(yōu)的重要依據。

(二)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單位和雙重管理單位分數排名倒數第一且80分以下的,對單位分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

第13篇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為加強學校(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各類民辦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在全省中小學開展創(chuàng)建平安和諧校園的意見》、__市人民政府《__市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市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對象。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含高新區(qū)、文昌湖區(qū)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

(二)考核周期。以年度為單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對考核對象進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內容。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百分制考核,對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的考核嚴格按照《__市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附件1)執(zhí)行;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的考核嚴格按照《__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附件2)執(zhí)行。

(四)考核方法??己藭r將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和工作記錄,深入學校檢查校園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同時,市教育局將對各被考核對象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檢查結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己藢ο笠皶r總結本單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工作宣傳,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二、“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

(一)創(chuàng)建范圍。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學校。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qū)縣級四級,創(chuàng)建活動以區(qū)縣為主。

(二)評估周期。以學年為單位,每學年評估一次。

(三)評估標準。按照淄教督字〔2007〕30號文件要求,參照《山東省中小學校“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進行。

(四)評估原則。“平安和諧校園”評估工作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強化過程性指導,提倡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全員參與。

(五)評估辦法。自評達到標準的區(qū)縣學校向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評估申請,區(qū)縣進行初評,在確認為區(qū)縣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基礎上擇優(yōu)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自評達到標準的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評估申請,市教育局進行評審,通過者確認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區(qū)縣與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報,市教育局在初步審查基礎上確定評估指標,于9月份組織評估驗收。驗收按照評估標準采取聽匯報、座談、查資料、問卷調查、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

(六)評后管理。“平安和諧校園”實行動態(tài)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期滿前三個月,學校應主動申請復評。經復評合格的學校,可保留原稱號;復評不合格的學校,給予通報并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的,撤銷其稱號。被評為“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如進行改建、擴建、校區(qū)遷移及學校合并應按復評程序進行復評,學校未提出復評申請或復評未通過的,稱號自然取消。實行“平安和諧校園”隨訪制度。市教育局對“平安和諧校園”命名學校進行不定期隨訪抽查,發(fā)現問題給予通報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或隨訪抽查發(fā)現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撤銷其稱號。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影響惡劣事件的,撤銷其“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三、考核評定

(一)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的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包括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組織保障有力。

2.嚴格貫徹落實“一崗雙責”和“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體系完備。

3.全面掌握轄區(qū)內學校安全狀況,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考核并加強檢查指導。

4.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指導學校有針對性的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5.重視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建設,“人防、物防、技防”達到有關標準,年度內無安全責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發(fā)生。

6.認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任務,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意見,安全管理工作成績突出。

7.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必須具有“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二)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1.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重視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2.在“平安和諧校園”建設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中發(fā)揮骨干作用,不斷改進管理方式,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學校沒有發(fā)生各類安全責任事故。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堅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貫穿于教育教學工作中,不斷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4.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區(qū)縣校園內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學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單位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且校園消防、宿舍管理、飲食衛(wèi)生、校園保衛(wèi)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一線教師參評的,要具有能夠體現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論文或在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征文、案例評選活動中獲獎。

(三) “平安和諧校園”的評定。嚴格按照淄教督字〔2007〕30號文件要求,達到《山東省中小學校“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規(guī)定標準,并且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平安和諧校園”建設,認真落實責任制,機構健全,制度完善。

2.加大校園安全設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設達到有關標準。

3.校園消防、傳染病防控、飲食衛(wèi)生、學生宿舍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規(guī)范化、標準化、制度化。

4.加強安全教育,師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不斷提高,自救自護能力不斷增強。

5.健全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工作體系,每學年組織應急演練不少于2次。

6.認真落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意見,學校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

7.不斷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校園文明程度明顯提高,秩序井然,氛圍和諧。

四、結果使用

(一)被評為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評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掛牌,并作為省級、國家級 “平安和諧校園”申報、市級、省級規(guī)范化學校創(chuàng)建及幼兒園升類達標的前置條件。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當年內取消評優(yōu)樹先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1.校園內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

2.出現傳染病爆發(fā)流行或發(fā)生群體食物中毒事件的。

3.發(fā)生群訪案件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4.領導干部違反黨風黨紀,受到紀檢部門查處的。

5.教職工中有傳播邪教、賭博、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6.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組織領導

(一)市教育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評定及市級以上“平安和諧校園”推薦申報工作。

(二)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對各單位的考核,參照明察暗訪情況,確定評定結果。

第14篇 設備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目的:

為保證對設備進行有效的管理,使設備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滿足使用要求。

范圍:

分廠所有設備及工具。

責任:

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管理人員

內容:

1 設備日常管理工作考核

分廠設備及工具使用部門負責相關設備及工具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應做到:班前有設備責任人及操作人員認真檢查設備及工具各個部位,按規(guī)定加油潤滑,做到潤滑 “5定”即定點、定質、定量、定期、定人;正確、合理使用設備,班中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野蠻操作;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下班前認真、清掃擦拭設備,符合設備維護的“四項要求”,即清潔、整齊、潤滑、安全。

設備管理員會不定期檢查,檢查中發(fā)現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嚴重,按照分廠制定的工作考核制度對操作者及責任人扣分(1分50元罰款)。

2操作過程

2.1如果一切正常即可開啟設備

2.2接通電源(1.軸流引風機2.冷凍式干燥機3.空氣壓縮機,電源開關從左到右依次排列在電控箱內)。

2.3啟動操作面板上的紅色開關。

2.4啟動3-5分鐘后觀察操作面板上的儀表讀數是否正常(經冷干機處理后的空氣可達到使用要求,而此時冷媒低壓表指示在0.3-0.5mpa之間,冷媒高壓指示在1.2-1.6mpa范圍,漏點溫度指示在2-10℃之間)。

2.5進行冷凝液手動排污(排污閥位置:冷干機的右下側)。

2.6以上操作結束后,如一切正常方可離開。

3操作結束

3.1停機,操作面板上的紅色開關。指示燈熄滅。

3.2 關閉進氣閥、排氣閥,切斷電源。

3.3 打開冷凝液手動排污閥,進行排污,排凈后關閉。

4注意事項

4.1不得攜有毒的氣體和易燃氣體進入壓縮機操作間,設備運行期間,操作間的門應關閉,以免粉塵進入操作間內。

4.2不得玩耍干燥機隨機佩帶的風壓槍,不準將其對準皮膚或人體,不得吹掃衣服。若用風壓槍向下吹掃設備時務必謹慎并戴好防護眼鏡。

4.3每天早晨開機前要對設備表面進行清潔。

4.4保持操作間內地面的衛(wèi)生。

4.5為經培訓的人員禁止操作設備。

4.6設備運行期間每1小時觀測一次設備儀表顯示值,如有異常,需切斷電源,上報管理人員。

4.7如操作面板上的冷媒低壓保護指示燈亮(黃色),說明冷媒低壓過低,需反復啟動紅色的復位按鈕(復位按鈕位置:操作面板的左下方),直至冷媒指示燈不在亮啟,說明已正常。

4.8以上操作規(guī)程一經違反,給予相應的罰款處理(1、未進行衛(wèi)生清潔罰款10元,2、操作間門未關罰款10元,冷媒低壓指示燈亮,未進行處理罰款20元),以上違章操作,管理人員會做相應的罰款記錄,累計三次或三次以上,罰款金額將雙倍罰款。

第15篇 z管理處工作考核與獎懲制度

管理處員工工作考核及獎懲制度

為了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加強員工的組織紀律性,提高員工的競爭意識,開展勞動競賽,促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種類:

考核分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評比打分,年度考核由主任與管理處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考核小組進行評比打分,日常的記錄、檢查由各班組負責人進行記錄。

二、考核頻度:

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年度總評一次。

三、考核標準:

考核內容及標準詳見考核評分表。

四、獎懲:

1、每月考核平均分在9分以上為達標,可領取當月全額效益工資;8-8.9分為基本達標,可領取當月效益工資的90%,7-7.9分可領取當月效益工資的80%,6-6.9分可領取當月效益工資的50%,6分以下取消當月效益工資;

2、年度扣分累計在10分以下者,可領取全額年終獎,扣分在10-18分之間的可領取90%的年終獎,扣分在18-26分之間可領取70%的年終獎,扣分在26-36分之間可領取50%的年終獎,36分以上者取消年終獎;

3、連續(xù)二個月考核在6分以下者辭退或給予行政處分。

五、適用范圍,管理處全體員工。

工作考核管理制度15篇

工作考核管理制度是企業(yè)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環(huán)節(jié),旨在評估員工的工作表現,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推動企業(yè)發(fā)展。它包括了對員工績效的量化和質化評價,以及基于這些評價的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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