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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氣瓶管理制度體系文件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內部氣瓶的使用、存儲、運輸和廢棄處理流程,確保作業(y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主要內容涵蓋氣瓶的選擇、驗收、標識、儲存、使用、檢驗、維修、報廢及應急預案等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氣瓶選型與驗收:規(guī)定了氣瓶材質、容量、壓力等級等選擇標準,以及新購或租賃氣瓶的驗收程序。
2. 標識管理:明確了氣瓶的標記、標簽和顏色編碼要求,以便識別氣體種類和安全信息。
3. 儲存規(guī)定:詳細描述了氣瓶儲存區(qū)域的安全條件、布局、通風、防火防爆措施等。
4. 使用規(guī)程:規(guī)定了氣瓶使用前的檢查、連接、操作及關閉步驟,強調了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
5. 定期檢驗與維修:明確了氣瓶定期檢驗的周期、內容和合格標準,以及損壞氣瓶的維修程序。
6. 廢棄處理:闡述了氣瓶達到報廢標準后的處理方式,包括清空、處置和回收。
7. 應急預案:制定了針對氣瓶泄漏、火災等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和演練計劃。
重要性
氣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保障了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不當操作引發(fā)的爆炸、中毒等事故;另一方面,規(guī)范化的管理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設備損耗,降低企業(yè)運營成本。此外,遵守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可以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導致的法律風險。
方案
1. 建立專門的氣瓶管理部門,負責制度的制定、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確保各項規(guī)定得到有效落實。
2. 對所有涉及氣瓶操作的員工進行培訓,使他們充分理解并掌握相關知識和技能,定期復訓以保持警覺。
3. 實施嚴格的氣瓶驗收和檢查制度,不合格的氣瓶不得入庫或使用。
4. 在儲存區(qū)域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完好。
5. 建立氣瓶使用記錄,追蹤氣瓶狀態(tài),及時進行檢驗和維修。
6. 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提升員工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7. 與專業(yè)的廢棄處理公司合作,確保報廢氣瓶的合法合規(guī)處理。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我們旨在建立一個全面、有效的氣瓶管理制度體系,為企業(yè)的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氣瓶管理制度體系文件范文
第1篇 氣瓶充裝安全管理措施
1 工業(yè)氣體氣瓶充裝單位的安全管理
工業(yè)氣體氣瓶充裝企業(yè)作為工業(yè)氣體生產和氣瓶充裝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依法對氣瓶安全質量全面負責,不僅要對工業(yè)氣體生產、儲存安全負責,還要對氣瓶充裝的工業(yè)氣體安全質量、數(shù)量負責和對氣瓶用戶使用安全負責。工業(yè)氣體氣瓶充裝單位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氣瓶充裝安全管理,必須依法申請得到相關政府部門的許可,并且辦理相關的合法的手續(xù), 之后才能夠進行氣體充裝等工作。
工業(yè)氣體氣瓶充裝單位要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政府相關部門的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使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具備工業(yè)氣體氣瓶安全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能切實履行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職責和義務。工業(yè)氣體氣瓶充裝企業(yè)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對工業(yè)氣體從業(yè)人員和氣瓶檢查、充裝人員等重要崗位人員,必須明確規(guī)定其崗位安全職責和義務。同時,要根據工業(yè)氣體生產和充裝工藝特點,強化生產班組安全管理責任,從生產現(xiàn)場抓好安全管理。班組安全管理作為工業(yè)氣體氣瓶充裝單位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必須認真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
工業(yè)氣體氣瓶充裝單位必須具備保障工業(yè)氣體生產和氣瓶充裝的各項技術條件,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要加大安全投入,對作業(yè)場所和工業(yè)氣體生產充裝設施、設備、器材及從業(yè)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都必須滿足生產安全條件。特別要強化安全設施裝置的日常管理,做好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如安全閥門、壓力表等)和防雷、防靜電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驗、檢測等。要加強對作業(yè)場所(尤其是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工業(yè)氣體安全監(jiān)測,對工業(yè)氣體安全檢測及報警裝置應與氣體置換裝置、強制通風設施、氣體切斷裝置或緊急停車裝置等聯(lián)鎖控制,并確保處于同步使用完好狀況。
工業(yè)氣體氣瓶充裝單位應根據企業(yè)生產實際情況,參照國家有關專業(yè)技術規(guī)范、標準,制訂適用于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付諸實施執(zhí)行。各地規(guī)定充裝單位必須擁有一定數(shù)量的自有產權氣瓶,但有的充裝單位為應付取證需要采取出具虛假購瓶發(fā)票或偽造電子注冊登記記錄資料,交給評審機構和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像這種上下串通的違規(guī)充裝現(xiàn)象必須嚴厲制止,因為這對做好氣瓶安全管理工作根本無濟于事,也與實行氣瓶產權轉移集中的初衷相悖;二要加強充裝前檢查,對存在各種原因不能充裝的氣瓶,應作分門別類妥善處理。特別對超過使用年限的氣瓶應立即予以報廢(到目前為止,溶解乙炔氣瓶尚未有明確規(guī)定使用年限,建議其使用年限參照焊接鋼瓶,以20年為宜,期待國家標準盡快予以明確規(guī)定),對超過定期檢驗年限和有各種明顯缺陷(包括對瓶內介質或填料有懷疑)的氣瓶應及時送檢;三要加強氣瓶安全技術措施研究,完善氣瓶充裝安全設施和氣瓶殘余物回收處理裝置。如溶解乙炔氣瓶充裝單位,應按規(guī)定配備抽真空裝置、氣體匯流排回收乙炔余氣裝置和丙酮回收處理裝置等。對工業(yè)氣體氣瓶,特別是具有氧化特性的氣瓶(如氧氣瓶、氯氣瓶等),充裝單位除要加強瓶內殘余介質安全檢測分析外,更要對所有氣瓶直接用戶(非指氣瓶經銷單位)作認真調查研究,建立固定充裝用戶使用臺帳檔案,從源頭控制易燃物或還原物進入氣瓶內。要幫助指導氣瓶用戶,對用于同一裝置內存在易燃物或還原物(包括潤滑油脂類在內的易燃液體或易燃氣體)的氣瓶或可能造成回流的氣瓶使用場合,必須做好回流防止裝置(如止回閥、單向閥、緩沖罐等)的配置投用工作,避免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質侵入氧化性氣瓶。對零星的或臨時使用的工業(yè)氣體氣瓶用戶,在購買工業(yè)氣體時應了解其用處,并須向其發(fā)送工業(yè)氣體安全技術說明書,指導其正確使用工業(yè)氣體氣瓶,共同做好工業(yè)氣體氣瓶的安全管理。
2 工業(yè)氣體氣瓶充裝安全監(jiān)督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作為氣瓶充裝安全的監(jiān)管主體,應當嚴格按《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等國家法律、法規(guī),結合當前氣瓶充裝使用實際現(xiàn)狀,對氣瓶依法實施安全監(jiān)察,履行法定職責,強化質量技術服務意識,確保氣瓶充裝使用安全。一要對氣瓶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宣貫執(zhí)行情況進行安全監(jiān)察。要重點監(jiān)察氣瓶充裝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和氣瓶從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狀況;二要對氣瓶使用登記注冊和氣瓶充裝單位充裝許可進行安全監(jiān)察。要全面掌握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氣瓶安全狀況(如氣瓶在用數(shù)量、報廢數(shù)量、氣瓶事故分析等)。重點掌握轄區(qū)內氣瓶充裝單位合法充裝資質取得狀況及依法充裝氣瓶現(xiàn)狀。要大力扶持有資質單位開展正常充裝活動,指導氣瓶充裝單位開展氣瓶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保障氣瓶充裝單位合法權益;要堅決依法取締非法氣瓶充裝窩點,消除違法充裝氣瓶現(xiàn)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要對未經電子注冊申報登記的氣瓶(即無產權主體或產權不明的氣瓶),一律給予查扣,并依法作出相應行政處罰,使氣瓶充裝活動真正納入法制化監(jiān)督管理軌道;三要對氣瓶定期檢驗進行安全監(jiān)察。首先要通過對有資質的氣瓶定期檢驗單位進行安全監(jiān)察,基本掌握本轄區(qū)內各類氣瓶定期檢驗實際運作狀況。依此為據,再有針對性地對氣瓶充裝單位氣瓶送檢狀況進行重點安全監(jiān)察,力爭使氣瓶安全質量總體處于較佳狀態(tài),實現(xiàn)氣瓶安全監(jiān)督管理宏觀控制目標。此外,必須對未按規(guī)定期限送檢氣瓶或送檢率較低的氣瓶充裝單位,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四要采取政策導向,鼓勵有關單位設立各類報廢氣瓶集中銷毀處理生產線,有效防范報廢氣瓶改頭換面回流入市。建議各地報廢氣瓶集中銷毀處理生產線應以氣瓶分類設點,并應有氣瓶安全監(jiān)察人員駐點監(jiān)察,確保實施強制銷毀制度。目前,國內尚未有統(tǒng)一的氣瓶銷毀規(guī)范標準方法,要鼓勵有關單位進行專項研究。另外,對重點區(qū)域報廢氣瓶流轉入市現(xiàn)狀,要加大查處力度,一經發(fā)現(xiàn),必須依法予以取締。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作為工業(yè)氣體生產安全的監(jiān)管主體,應當嚴格按《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等國家法律、法規(guī),針對工業(yè)氣體行業(yè)現(xiàn)狀特點和工業(yè)氣體危險特性,依法對工業(yè)氣體生產及氣瓶充裝單位實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確保工業(yè)氣體生產安全。工業(yè)氣體均屬危險化學品分類中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根據其介質危險特性,又被分為3小類:即易燃氣體、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和有毒氣體等。因此,對工業(yè)氣體生產,必須依法實行統(tǒng)一規(guī)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的制度,由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工業(yè)氣體生產及氣瓶充裝單位定點審批。目前,要重點加強對未經定點審批,擅自生產充裝工業(yè)氣體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整治查處。同時,要根據當?shù)亟洕l(fā)展狀況,嚴格審批新建工業(yè)氣體生產及氣瓶充裝單位或增設工業(yè)氣體項目。據了解,各地正在擬訂有關工業(yè)氣體企業(yè)定點審批規(guī)劃布局方案和從嚴控制工業(yè)氣體企業(yè)(項目)審批辦法,期望能對各地工業(yè)氣體生產及氣瓶充裝單位安全管理起到有益推動作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標準gb18218-2000《重大危險源辨識》,列入重大危險源的工業(yè)氣體主要有:乙炔、氫、環(huán)氧乙烷、石油氣、天然氣、氯、氨等十余種。根據生產(儲存)場所危險介質的數(shù)量大小,通過辨識確認是否構成重大危險源。對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儲存)場所,安監(jiān)部門要督促有關企業(yè)依法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jiān)控,并制定單位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告知公眾和報送備案。安監(jiān)部門應重點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jiān)管力度,使重大危險源處于有效安全監(jiān)管之下;要加大政府安全投入,采用先進科學技術手段,加強社會區(qū)域或生產現(xiàn)場安全檢測監(jiān)管;要建設切實可行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社會響應體系,制訂工業(yè)氣體生產區(qū)域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xié)調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預案培訓和演練活動,提高工業(yè)氣體事故應急救援綜合能力和管理水平。要以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的監(jiān)管態(tài)勢,保質保量地做好工業(yè)氣體氣瓶充裝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頒發(fā)工作。對尚未提出申請的工業(yè)氣體氣瓶充裝單位,要按規(guī)定一律關閉。對已提出申請,但尚處于整改階段的單位,要采取加強監(jiān)督檢查力度的強硬措施,防止邊整改邊違規(guī)而出現(xiàn)惡性事故。對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工業(yè)氣體氣瓶充裝單位,特別對液氯、液氨等有毒氣體的生產充裝、儲存、運輸?shù)拳h(huán)節(jié),更要加強日常安全監(jiān)管,要重點監(jiān)查工業(yè)氣體生產儲存條件動態(tài)變化狀況,對生產或儲存場所周圍社區(qū)或生態(tài)環(huán)境予以密切關注,確保安全距離。
第2篇 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加強氣瓶管理,保護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促進公司生產的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各項有關規(guī)定。氣瓶的使用、充裝、運輸和儲存必須符合規(guī)定。
二、我公司符合規(guī)程所規(guī)定壓力范圍的氣瓶有:氧氣瓶、液氨瓶、液氯瓶、氫氣瓶、乙炔氣瓶(應符合《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三、氣瓶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技術檢驗。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腐蝕性介質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有嚴重損傷等,應提前進行檢驗。
四、使用前,應進行認真檢查:
1、所選用的氣瓶漆色、字樣與所充裝的氣體應符合規(guī)定。
2、瓶閥材料必須根據氣瓶所裝氣體的性質選用。
3、氣瓶的安全附件要齊全、完好。瓶閥應有保護裝置如氣瓶配戴瓶帽等。氣瓶上應配戴兩個防震圈。
4、氣瓶的有關技術資料齊全,應符合檢驗期限。
5、瓶體經外觀檢查無缺陷,能夠保證安全使用。
五、使用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禁止對氣瓶敲擊、碰撞、火烤。閥門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
2、開啟氣瓶閥門時應小心緩慢的進行,操作者應在側面以免氣流傷人。
3、氧氣瓶、氯氣及其減壓器等,禁止與油類接觸,操作人員嚴禁穿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
4、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5、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扇夹詺怏w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6、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曬。
7、各類氣瓶的減壓器不準互相代用,并確保不漏氣。
六、運輸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爆曬。
3、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滅火器材和防毒用具。
4、易燃品、油脂或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5、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七、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氣瓶臥放應防止?jié)L動,頭部朝向一方。
2、盛裝有毒氣體的氣瓶,或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體,必須分室儲存,并在附近設有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
3、生產使用的氣瓶應分別貯放在室外的專用小房內。
八、氣瓶發(fā)生爆炸,瓶閥飛出,或因氣瓶事故引起著火、中毒事故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
第3篇 公司氣瓶管理規(guī)定標準
公司氣瓶管理規(guī)定標準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對氣瓶的儲運、灌充和使用及對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的安全管理的職責、程序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內各類氣瓶的儲運、灌充和使用及對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的安全管理。
2職責
2.1安全環(huán)境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各類氣瓶及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的歸口管理,負責對有關部門氣瓶及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2各使用氣瓶及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的部門負責氣瓶的儲運、使用中的安全管理。
2.3鑄鋼產業(yè)生產經營部門負責氧氣充裝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2.4安全保衛(wèi)主管部門負責對各部門有關氧氣、乙炔等氣瓶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管理內容和方法
3.1對灌充、儲運、使用氣瓶的安全管理要求
3.1.1灌充、儲運、使用氣瓶的部門應按相關法規(guī)要求,加強對氣瓶的安全管理的領導,重視氣瓶安全技術工作,明確職責,指定專業(yè)人員負責氣瓶的安全技術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搞好氣瓶的灌充、儲運、使用的管理、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查等工作,確保氣瓶的安全使用。
3.1.2安全環(huán)境管理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部門定期對氣瓶的灌充、儲運、使用的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操作。
3.1.3各氣瓶灌充、儲運、使用部門應按q/szg56.12標準規(guī)定制定有關氣瓶的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應急準備和響應的措施。
3.2氣瓶的購置
3.2.1各部門購置氣瓶時,必須到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專業(yè)廠購置,并及時向制造廠索取產品合格證。
3.2.2各部門購置的氣瓶應按相關法規(guī)、規(guī)范要求配備必要的瓶帽、防震圈,并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不合格的氣瓶不得使用。
3.2.3各部門在購買氣體需向外單位租賃氣瓶時,應與供方簽定安全協(xié)議,確定對氣瓶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責任。在氣瓶進廠時,采購部門應檢查氣瓶是否完好。瓶帽、防震圈是否齊全,是否按規(guī)定定期檢驗。
3.3氣瓶的灌充
3.3.1氣瓶灌充部門應按相關法規(guī)建立氣瓶灌充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指定專業(yè)人員負責氣瓶灌充的安全技術管理,并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氣瓶灌充生產許可證,定期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3.3.2氣瓶灌充部門應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氣瓶灌充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防止發(fā)生安全事故。
3.3.3氣瓶灌充部門屬于公司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外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對因工作需要進入操作區(qū)的人員應予以登記,并向其說明重要危險源及相關的控制措施。
3.4氣瓶的運輸和裝卸
3.4.1在道路上運輸氣瓶的車輛、工具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3.4.2運輸氣瓶時,必須配戴好瓶帽(有防護罩的氣瓶除外)、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3.4.3用起重機械吊裝、吊運氣瓶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金屬鏈、繩。
3.4.4瓶內氣體相互接觸可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不得同車(廂)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或能與瓶內氣體發(fā)生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與氣瓶一起運輸。
3.4.5采用車輛運輸氣瓶時,氣瓶應妥善固定。立放時,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2/3以上,臥放時,瓶閥端應朝一方,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3.4.6夏季運輸氣瓶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氣瓶被曝曬;在城市的繁華地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氣瓶。
3.4.7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應嚴禁煙火。運輸工具上應備有滅火器材。
3.4.8運輸氣瓶的車輛不得在繁華市區(qū)、人口密集的學校、劇場、大商店等附近???。車輛停靠時,駕駛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3.4.9裝有液化石油氣的氣瓶嚴禁運輸距離超過50公里。
3.4.10充氣氣瓶的運輸應嚴格遵守危險品運輸條例的規(guī)定。
3.4.11氣瓶運輸部門應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駕駛員與押運員應會正確處理突發(fā)事故。
3.4.12氣瓶使用部門在外包氣瓶的充裝、運輸過程時,應將有關氣瓶的控制程序和要求通報供方,并對供方實施氣瓶控制的情況進行監(jiān)視。
3.5氣瓶的儲存
3.5.1氣瓶應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3.5.2氣瓶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5.3盛裝易發(fā)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根據氣體的性質控制倉庫內的最高溫度、規(guī)定儲存期限,并避開放射線源。
3.5.4儲存的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
3.5.5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
3.6氣瓶的使用
3.6.1各部門使用的氣瓶應是有制造許可證的專業(yè)生產企業(yè)制造的合格產品,并經過定期檢驗,不得使用超期未檢的氣瓶。
3.6.2氣瓶使用部門必須到已辦理充裝注冊的單位或經銷注冊的單位購氣。
3.6.3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入庫和使用。
3.6.4使用氣瓶時,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作業(yè)指導書、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使用氣瓶。
3.6.5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應保證氣瓶瓶體的干燥。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的氣體的氣瓶,應避開放射性線源。
3.6.6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3.6.7夏季應防止氣瓶曝曬。嚴禁敲擊、碰撞氣瓶。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3.6.8氣瓶不允許加熱。冬季氣瓶溫度過低時,只能存放在室內,緩慢升溫,溫度不可以超過40°c。
3.6.9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3.6.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有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3.6.11嚴禁將液化石油氣瓶內的氣體向其他氣瓶倒裝,嚴禁自行處理瓶內殘液。
3.6.12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氣瓶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3.6.13嚴禁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3.7對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的控制要求
3.7.1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由所屬使用部門負責管理、使用和維護。
3.7.2使用部門應制定管理制度,并指派專人負責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及內設的供氣裝置的使用、維護,以及與供氣部門的聯(lián)系工作。
3.7.3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保持良好的通風,放散管應引出房頂1米以上。
3.7.4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內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電氣防爆標準。
3.7.5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外應設置防火警示標識,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備有足量的二氧化碳滅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
3.7.6氧氣、乙炔(丙烯、丙烷)供氣裝置上的閥門應靈敏、可靠;壓力表應靈敏、準確,定期校驗;各部連接處及輸氣橡膠管應牢固無泄漏。
3.7.7氧氣供氣裝置及使用工具嚴禁有油脂,沾染了油脂應擦干凈后再使用。
3.7.8乙炔供氣系統(tǒng)的設備、管路、閥門等,不允許使用含銅超過70%的銅合金,乙炔表也不能用普通壓力表代替。
3.7.9在乙炔(丙烯、丙烷)房內操作和維修時嚴禁產生火花,必須動火時應按q/szg59.16標準規(guī)定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辦理動火證。
3.8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3.8.1安全環(huán)境管理主管部門應組織氣瓶和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使用部門對氣瓶和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的安全管理進行日常監(jiān)督檢查。
3.8.2安全保衛(wèi)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氣瓶和氧氣、乙炔(丙烯、丙烷)房的消防安全進行日常監(jiān)督檢查。
3.8.3各部門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違反規(guī)定、發(fā)生事故、事件、不符合時,應按q/szg59.06標準規(guī)定對責任部門、人員進行處罰。
4形成文件和記錄
4.1安全檢查表
4.2職業(yè)健康安全檢查記錄
第4篇 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安全管理措施
瓶裝供應站(簡稱供應站或供應點)是在城鎮(zhèn)中設于居民區(qū)專門供應居民用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站點。供應站的作用是接收由灌瓶廠(站)用汽車送來的氣瓶,再將氣瓶供應居民用戶使用。
供應站的規(guī)模與設置差別很大,一般大、中城市在居民集中居住區(qū)設置專門的供應站,中、小城市的供應站多數(shù)與灌瓶廠(站)結合。
設有建筑物的供應站一般由瓶庫、營業(yè)室、辦公室、灶具維修間及倉庫等組成。
這里介紹的內容為單獨設置在居民區(qū)內的設有建筑物的供應站。
一、瓶裝供應站的規(guī)模及設施
1. 規(guī)模
供應站的規(guī)模與居民居住現(xiàn)狀有關。對單獨設置在居民區(qū)內的供應站,其供應范圍以半徑為0.5~1km為宜。我國城鎮(zhèn)燃氣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其規(guī)模以5000~7000戶為宜,一般不超過10000戶,這種規(guī)模及供應范圍方便居民換氣,也便于管理。
2. 供應站的瓶庫與儲瓶量
供應站的瓶庫由重瓶和空瓶組成。重瓶的儲量為計算月平均日銷售量的1.3~1.5倍,總存重瓶容積不超過1000m??掌苛繛橛嬎阍缕骄珍N售量的1倍。
瓶庫內重瓶與空瓶要分區(qū)碼放。15kg以下的重瓶可雙層碼放。
(1) 重瓶庫面積
式中a1——重瓶庫面積,m2;
k——考慮通道在內的附加系數(shù),一般k=1.3~1.5;
k——日銷售高峰系數(shù),一般k=1.3~1.5;
n1——日平均銷售量,瓶;
n2——每平方米面積存放鋼瓶數(shù),對10kg或15kg鋼瓶取9(瓶/m2)。
(2) 空瓶庫面積
式中a2——空瓶庫面積,m2。
3. 氣瓶周轉率
供應站的氣瓶周轉率應與城市灌瓶廠(站)共同考慮。氣瓶周轉率與居民用氣情況、運輸條件和管理水平等因素有關。對大型城市一般為10%~20%,其中供應站考慮多少比例,應根據各城市的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例如,北京市的氣瓶周轉率為16%左右,供應站占6%。
天津市灌瓶廠(站)與供應站各占一半。
南京市氣瓶周轉率為18%,供應站占10%。
隨著天然氣應用的快速發(fā)展,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規(guī)模將不斷縮小,應根據氣源結構的調整而有所變化。
4. 其他設施
① 一個供應站除了作為主要建筑物的瓶庫以外,與其必須配套的營業(yè)室、辦公室,經驗上取建筑面積為10~15m2,灶具維修間取12~16m2,倉庫面積在供應用戶為5000~7000戶時取12m2。
② 人員設置:對5000~7000戶的供應站,在北京、天津、南京等地,一般設9人左右。其中供氣站站長1人,營業(yè)員1人,灶具維修2人,管理員1人,瓶庫工人4人。
二、瓶裝供應站的選址及平面布置
1. 選址
① 供應站的地址應設置在用戶供應區(qū)域的中心。供應半徑不超過1km,應便于屆民換氣。
② 有便于運瓶汽車出入的道路。
③ 有便于消防用的消火栓。
④ 供應站周圍應有非燃燒體的實體圍墻。
⑤ 供應站的瓶庫與站外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見表4-23。
表4-23 供應站的瓶庫與站外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單位:m
序號
項目
總存瓶容積/m3
≤10
>10
1
明火、散發(fā)火花地點
30
30
2
民用建筑
10
15
3
重要公共建筑
20
25
4
主要道路
10
10
5
次要道路
5
5
2. 平面布置
供應站的總平面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如下所述。
① 瓶庫可根據地區(qū)氣候條件采用非開敞式、半開敞式和全敞開式建筑。瓶庫主要一側應有運瓶汽車的回車場地,瓶庫的平臺高度應與運瓶汽車的車廂底高度相適應。
② 營業(yè)室和灶具維修間應布置在方便用戶出入處。
③ 辦公室、生活用房及其他用房應與瓶庫有1om的防火間距。
三、瓶裝供應站的防火安全要求
1. 供應站建筑物防火要求
供應站的瓶庫建筑的耐火等級為二級。
當瓶庫為非開敞式建筑物時,應有良好的通風措施。
2. 供應站瓶庫用電負荷
從防火安全出發(fā),瓶庫用電負荷為三級。
3. 供應站的爆炸危險場所等級及范圍
①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混合氣體可能出現(xiàn)的場所為1級區(qū)。供應站的瓶庫屬1級區(qū)。其范圍為非開敞式、半開敞式和開敞式瓶庫的建筑物的內部空間。
②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混合氣體不可能出現(xiàn),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xiàn)的場所為2級區(qū)。供應站半開敞式和開敞式瓶庫的敞開面向外水平距離7.5m,垂直高度3m以下的空間為2級區(qū)場所。
瓶庫在自然通風良好條件下,通向露天的門和窗外水平距離和垂直距離3m以內的空間為2級區(qū)場所。當門、窗外有障礙物導致通風不良時,2級區(qū)的水平距離要延伸至7.5m。
4. 供應站應設置便攜式檢漏報警告器,用以巡視檢測。
5. 供應站應有直通外線電話。
6. 供應站內及瓶庫內應設有干粉滅火器。
四、瓶裝供應站的管理
供應站的管理,要體現(xiàn)安全管理的要求。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供應站業(yè)務管理,站內環(huán)境及裝卸車、鋼瓶安全管理、灶具維修、事故應急措施等。
1. 供應站業(yè)務管理
① 供應站站長應貫徹執(zhí)行公司制訂的供應站各崗位職責及供應站職工手冊。
② 供應站的業(yè)務應按業(yè)務流程作業(yè),主要有如下幾項。
a. 供應站送氣流程,如圖4-2所示。
b. 供應站銷售流程,如圖4-3所示。
c. 業(yè)務交接班流程。收款員根據當班的全部業(yè)務,做出交接班記錄及日報表,并以現(xiàn)金、售氣小票。重瓶和空瓶庫存數(shù)向下班交接,同時上報公司調度。重瓶員、空瓶員清點的瓶數(shù)與收款員核對無誤后,共同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并向下班交接。
2. 站內環(huán)境及裝卸車
(1) 站內環(huán)境要求
① 站內空、重瓶不得隨意碼放。
② 站內嚴禁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③ 站內消防器材應按規(guī)定放置,并應使用方便。
④ 站內場院嚴禁吸煙或燃燒雜物,設禁煙標志。
⑤ 經常保持運瓶汽車的通道暢通無阻。
⑥ 站內各處要經常保持整齊清潔。
(2) 裝卸車
① 應制訂裝卸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② 裝卸車人員要穿戴防靜電的防護用品。
③ 卸車過程中發(fā)生重瓶大量漏氣,應及時處理,并報公司技術安全部門。
④ 裝卸鋼瓶時,要輕拿輕放,不得摔、磕、碰、撞。
3. 鋼瓶安全管理
① 供應站在銷售重瓶的過程中,應嚴格檢查出售的重瓶,存在下列問題的重瓶不能出售。
a. 漏氣瓶。
b. 超重1kg以上的重瓶。
c. 無底座或護罩的重瓶。
d. 其他有明顯缺陷,影響用戶安全使用的重瓶。
② 對每一個供應站均應規(guī)定供應不漏氣瓶的合格率,應為100%。
③ 貫徹執(zhí)行公司制訂的判定不合格鋼瓶的標準。
4. 灶具維修
① 維修灶具應在灶具維修間進行,嚴禁在院內修理。
② 灶具維修間內不得存放漏氣瓶或兩個以上的重瓶。
③ 制訂裝修灶具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維修灶具。
④ 對用戶報修的灶具,修理時間一般不應超過24h。
5. 事故應急措施
① 供應站均應制定事故應急方案,以便及時處理事故。
② 事故應急方案的內容包括:
a. 報警程序;
b. 組織指揮系統(tǒng);
c. 各崗位人員在應急事故中的任務;
d. 搶修與救護;
e. 清理與保護現(xiàn)場。
第5篇 氣瓶充裝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定。
2、凡高壓操作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低壓閘刀不能帶負荷合閘和拉閘,在操作前,必須與用電部門聯(lián)系。
4、電器設備檢修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并掛“禁止合閘”警告牌,并設專人看管,嚴禁帶電修理。
5、電器設備如果跳閘,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閘,未查明原因和修復前,不得強行合閘。
6、電器設備的所有連接接頭要緊固,并應經常進行檢查。
7、臨時照明,動力線必須架空,不準與其它工具設備等互相碰撞、摩擦,用完后必須立即拆除。
8、室外夜間作業(yè),照明燈不準安裝在帶氣作業(yè)的正上方。電線絕緣要良好,接頭要牢固,燈口與燈泡接觸要牢固。避免發(fā)生火花。
9、各種機械的電器設備必須裝有接地、接零的保護裝置,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但在一個供電系統(tǒng),不得同時接地和接零。
10、電器設備漏電失火時,應先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嚴禁用水或其它液體滅火機潑澆,以免發(fā)生危險。
11、電器設備的接地,應按規(guī)定進行,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線,水管等做接地線,電器部分不得有漏電現(xiàn)象。
第6篇 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二)
氣瓶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二)
氣瓶是一種特殊的壓力容器,主要是指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氣瓶。從安全角度看,氣瓶與其他壓力容器相比具有它的特殊性。一是,氣瓶內裝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的壓力受溫度的影響大,因此,設計要求以60℃時的瓶內壓力作為設計壓力;二是,由于氣瓶直徑小,無法進行內部檢查,因此,對耐壓試驗要求高,即要求的試驗壓力比一般壓力容器的要高,試驗壓力要求為設計壓力的1.5倍。
氣瓶的設計、制造、檢驗、安裝、使用、運輸和貯存均應嚴格執(zhí)行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和有關的技術標準。氣瓶使用前必須檢查是否有檢驗標志,是否超過檢驗周期。氣瓶檢驗周期的規(guī)定是:對于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對于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對于盛裝腐蝕性介質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氣瓶的外觀檢查主要是檢查氣瓶外觀漆色是否良好,色標與盛裝的氣體是否相符,外壁有否嚴重腐蝕或嚴重損傷的情況。
根據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規(guī)定,氣瓶上應有符合規(guī)定的色標,如制造鋼印、檢驗鋼印、氣體名稱、色環(huán)和整體漆色等。凡是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合規(guī)定的,或漆色、字樣脫落不易識別氣體種類的;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的;超過檢驗期限的;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以及安全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等情況的,嚴禁充裝氣體。氣瓶在使用、充氣、運輸及儲存過程中,應嚴格管理預防因使用不當而引發(fā)事故。
氣瓶雖然結構簡單,但是瓶內承受壓力高,應力狀況復雜,瓶內介質種類多且性質各異;再加上氣瓶流動范圍廣,使用條件惡劣等危險因素較多,極易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因此,應加強對氣瓶的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應包括:
(1)氣瓶的產權單位應建立氣瓶管理檔案,包括:制造單位、氣瓶編號、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氣瓶改裝記錄、充裝使用記錄、定期檢驗證與記錄、氣瓶判廢通知書及管理責任人等。
(2)氣瓶使用單位必須對氣瓶的入庫與發(fā)放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內容應包括:氣瓶類別、編號、定檢周期、外觀檢查,入、出庫時間和領用單位,管理責任人等。
(3)必須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4)外觀無缺陷,無機械性損傷和嚴重腐蝕。
(5)表面漆色、字樣和色環(huán)標記應符合規(guī)定。
(6)瓶帽、瓶閥、易熔合金塞,底腳圈及防振動圈等附件應完好。
(7)氣瓶應儲存于氣瓶專用庫內,庫房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庫房門口應有醒目的安全標志。
(8)庫房應遠離熱源,嚴禁明火,有防止陽光直射庫內的措施;庫內應通風良好,保持干燥,不允許有通往室外的溝道等。
(9)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的氣瓶,必須規(guī)定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
(10)空、實瓶應分開放置,有明顯的標記并保持間距1.5m以上。且防傾倒措施可靠。
(11)盛裝毒性氣體或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以及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庫存放,并在附近設置防毒護具或消防器材。
(12)作業(yè)現(xiàn)場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shù)量不應超過五瓶;若超過五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置二級瓶庫。
第7篇 人民醫(yī)院氧氣和氧氣瓶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醫(yī)院氧氣和氧氣瓶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
醫(yī)院氧氣供搶救患者之用。氧氣瓶集中存放在氧氣間或分布在門診部、病區(qū)。氧氣是助燃危險品,氧氣間是要害部門,為了切實加強醫(yī)院氧氣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訂此制度。
1、氧氣存放的地方,嚴禁煙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入內或混放。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備有滅火器材。
2、氧氣瓶的管理、搬運人員須經過專門培訓并持有上崗合格證。運輸氧氣的車輛須持有危險品運輸證,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制度。氧氣瓶搬運謹防撞擊,使用人員須注重安全,不準吸煙。氧氣瓶閥門和管道開關須勤查、關閉好,不允許有漏氣現(xiàn)象。非工作人員不準動用。
3、嚴格執(zhí)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氧氣進行試壓檢驗和報廢更新,標志明顯,臺賬齊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檢工作。
4、氧氣瓶、氧氣管道設施必須有專人維修和管理,如有破損、失靈和漏氣等情況應及時檢修。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記錄。如有不安全因素,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正常的醫(yī)療供氧。
5、氧氣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設備維修、運輸?shù)扔煽倓湛曝撠?吸氧部位的檢查、維修由器械部負責。各病區(qū)領用的氧氣瓶應各負其責,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閥門,嚴禁吸煙和明火,確保使用安全。
6、非醫(yī)療部門使用氧氣瓶,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總務部核查確需使用報送主管院長批準后方可使用,并嚴格執(zhí)行醫(yī)院的有關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
第8篇 氣瓶儲存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新投入使用的氣瓶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檢驗合格(有檢驗合格證),嚴禁儲存充裝壓力超過氣瓶設計壓力的氣瓶。
2.氣瓶與其他危險化學物品不得任意混放。(間隔距離不小于10米)
高壓氣瓶分類儲存規(guī)定
氣體性質
可燃氣體
助燃氣體
不燃氣體
氣體名稱
氫、甲烷、乙烯、丙烯、乙炔液化石油氣、丙烷、一氧化碳、液態(tài)烴蒸氣、甲醚、氯甲烷等
氧、壓縮空氣、氯氣
氮、二氧化碳、氖、氬
不準共同儲存的物品種類
除惰性不燃氣體(如氮、二氧化碳、氖、氬)外,不準和其他種類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儲存
除惰性不燃氣體和有毒物品(如氯化鉀、碳酰二氯(光氣)、五氧化二砷、氰化鉀)外,不準和其他種類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儲存
除氣體、有毒物品和氧化劑(如氯酸鉀、鈉、硝酸鉀、鈉、過氧化鈉)外,不準和其他種類的物品共同儲存
3.有毒氣的氣瓶,或所裝介質互相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必須分室儲存(如氫與氧、氫與氯,氯與氨等氣瓶)。
4.易于發(fā)生聚合反應的氣體氣瓶,如乙炔、乙烯等,必須規(guī)定儲存期限,平時應執(zhí)行先進先出的制度,避免久儲。氣瓶使用后應留有剩壓,以防第二次充裝時因無壓而滲入雜質,引起事故。
5.氣瓶入庫一律不準用電磁起重機搬運;搬運進庫及堆放時,不得敲擊、碰撞、拋擲、滾拉,更不準將瓶閥對著人身。
6.進庫氣瓶應旋緊瓶帽,氣瓶應套上兩個防震圈,否則不得在地面滾動;乙炔氣瓶絕不準在地面滾動。氧氣瓶嘴、瓶身嚴禁沾染油垢,如有油漬應立即抹干凈,否則不得入庫。
7.氣瓶倉庫應陰涼,通風良好,庫內不得有熱源,明火。滿裝氣瓶不得受日光曝曬,也不宜受風吹雨淋,庫溫超過35℃時,應有降溫措施(如冷水噴淋),早、晚開庫門、窗通風降溫。
8.氣瓶倉庫地坪宜為不發(fā)火地面,應平整。
9.氣瓶應平臥放置,順向一個方向,留有通道,妥善固定。堆放不應超過五層,并有防止?jié)L動的措施。有固定框架的氣瓶可立放,但不應倒置鋼瓶。
10.退庫的空瓶不得全部放空,應留有余壓;余壓應為2公斤力/厘米2左右,至少不得低于0.5公斤力/厘米2。故退庫空瓶應逐一檢查瓶閥,旋緊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庫。
11.氣瓶應按規(guī)定漆色、標明字樣和色環(huán)、附件齊全(瓶閥、瓶帽、膠護圈)、不超過檢驗期限(檢驗合格證),否則不予接收入庫。
12.發(fā)現(xiàn)有漏氣部位,應將瓶移出庫外,即時堵漏處理。
13.庫內照明應采用防爆燈具,嚴禁使用明火或非防爆燈。
14.搬運氣瓶時,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手套、裝卸工具上不應有油污。
15.滅火時應站在上風處,可用水冷卻鋼瓶,用干粉滅火器滅火。
16.氣瓶應建檔,并按規(guī)定進行管理,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17.氧氣、乙炔瓶的使用必須由合格的焊工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
第9篇 乙炔瓶氧氣瓶安全管理辦法
按規(guī)定要求,定期檢驗氣瓶,充氣前檢查鋼瓶的氣樣,防止誤充氣體,充氣速度不能過快,防止劇烈震動撞擊,避免日光曝曬,遠離高溫、明火及其它熱源,應距可燃易燃物及明火10米以上,與電焊在同一地點使用時,瓶底應墊絕緣物品,使用前應檢查有無漏氣現(xiàn)象,瓶閥或減壓器不沾有油污,氧氣瓶內的氣體不能用盡,應留余壓(1-2公斤/厘米2),使用乙炔瓶必須合格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瓶溫不準超過30°-40°,嚴禁瓶體倒置、臥放。存放乙炔瓶的室內應注意通風換氣,所用的儀表定期檢驗,以防失效。
壓力容器的用途廣泛,結構形式復雜,尤其是壓力容器的介質,往往具有易燃、易爆、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因此,它發(fā)生爆炸造成的危害就更大,所以壓力容器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氣瓶的定期檢驗,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20年的每五年檢查一次,超過20年,每二年檢驗一次,壓力容器在投用前,必須持出廠文件,壓力容器登記表或檢驗報告,到當?shù)貏趧硬块T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發(fā)給使用許可證,本單位建立氣瓶檔案。
第10篇 某氣瓶充裝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氣瓶充裝站應取得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充裝許可證書;
2、充裝作業(yè)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作業(yè)證書方可從事充裝工作;
3、充裝站應設置站長、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氣瓶收發(fā)員、氣瓶檢查員、氣瓶充裝操作員、氣瓶維護、氣瓶裝卸、押運等人員;
4、主要從事氣瓶充裝、氣瓶收發(fā)、氣瓶運輸、氣瓶儲存、氣瓶檔案、氣瓶使用等管理,并對氣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氣瓶進行培訓和指導,提供安全服務;
5、建立充裝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制度、緊急處理措施,不得使用充裝安全技術檔案不在本充裝站的氣瓶;
6、氣瓶充裝站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其它人員無權干涉其充裝工作;
7、人員、氣瓶、車輛進出充裝站,必須履行登記制度,保障人員、車輛不得攜帶火種、易燃物品進站,防止非本站人員、車輛未經許可進度充裝站;
8、充裝場地、貯槽區(qū)域嚴禁煙火、油脂及堆放易燃物品,在設備維修過程中,確需明火作業(yè)的,應報消防、安全部門采取監(jiān)護措施后方可進行;
9、負責本站范圍內的設備保養(yǎng)、安全設施、充裝場地的管理;
10、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條例、規(guī)定、規(guī)程。
第11篇 氣瓶管理制度范本
為了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加強氣瓶管理,保護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促進公司生產的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各項有關規(guī)定。氣瓶的使用、充裝、運輸和儲存必須符合規(guī)定。
二、我公司符合規(guī)程所規(guī)定壓力范圍的氣瓶有:氧氣瓶、液氨瓶、液氯瓶、氫氣瓶、乙炔氣瓶(應符合《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三、氣瓶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技術檢驗。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腐蝕性介質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有嚴重損傷等,應提前進行檢驗。
四、使用前,應進行認真檢查:
1、所選用的氣瓶漆色、字樣與所充裝的氣體應符合規(guī)定。
2、瓶閥材料必須根據氣瓶所裝氣體的性質選用。
3、氣瓶的安全附件要齊全、完好。瓶閥應有保護裝置如氣瓶配戴瓶帽等。氣瓶上應配戴兩個防震圈。
4、氣瓶的有關技術資料齊全,應符合檢驗期限。
5、瓶體經外觀檢查無缺陷,能夠保證安全使用。
五、使用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禁止對氣瓶敲擊、碰撞、火烤。閥門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
2、開啟氣瓶閥門時應小心緩慢的進行,操作者應在側面以免氣流傷人。
3、氧氣瓶、氯氣及其減壓器等,禁止與油類接觸,操作人員嚴禁穿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
4、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5、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扇夹詺怏w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6、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曬。
7、各類氣瓶的減壓器不準互相代用,并確保不漏氣。
六、運輸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爆曬。
3、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滅火器材和防毒用具。
4、易燃品、油脂或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5、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七、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氣瓶臥放應防止?jié)L動,頭部朝
向一方。
2、盛裝有毒氣體的氣瓶,或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體,必須分室儲存,并在附近設有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
3、生產使用的氣瓶應分別貯放在室外的專用小房內。
八、氣瓶發(fā)生爆炸,瓶閥飛出,或因氣瓶事故引起著火、中毒事故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
第12篇 氧氣瓶乙炔瓶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yè)。
二、氣瓶應有明顯的色標和防震圈,不靠近熱源,不在日光下爆曬,用后應放專用倉庫內。
三、防回火裝置、減壓器、壓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皮管用夾頭緊固,不漏氣。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四、氧氣瓶乙炔瓶存放距離不小于2米,使用距離不小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五、氧氣瓶、氧化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六、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
七、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八、工作完畢,應將氣瓶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準離開。
第13篇 氣瓶的建檔標識管理制度
氣瓶充裝單位應配備計算機對自有氣瓶和托管氣瓶進行建檔登記,氣瓶建檔登記包括建立電子檔案和建立文本檔案兩部分。
一、氣瓶電子檔案
氣瓶的電子檔案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氣瓶的登記信息,包括:氣瓶在充裝單位的編號、氣瓶名稱或型號(應填寫lpg50、lpg15、lpg10、lpg5、lpg2、lpg0.5等)、氣瓶充裝介質名稱或化學分子式。
2、氣瓶的制造信息,包括:氣瓶制造單位名稱或代號、氣瓶制造編號、氣瓶制造年月。
3、氣瓶的檢驗信息,包括:氣瓶上次檢驗日期、氣瓶上次檢驗的檢驗單位名稱、氣瓶下次檢驗日期、氣瓶歷史檢驗記錄。
4、氣瓶的基本技術參數(shù)信息,包括: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單位:mpa)、水壓試驗壓力(單位:mpa)、重量(單位:kg)、容積(單位:l)、瓶體設計壁厚(單位:mm)。
二、氣瓶文本檔案
氣瓶的文本檔案除包括氣瓶電子檔案的全部內容外,還須有氣瓶的檢驗合格證、自有氣瓶的出廠合格證或質量證明書、托管氣瓶的托管見證資料等。
第14篇 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了加強氣瓶貯存、使用的管理,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特制訂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各施工現(xiàn)場所有盛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鋼制氣瓶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guī)程》 sd267-88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dl5009.1-92
《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質技監(jiān)局國發(fā)[2000]250號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4 術語與定義(無)
5 職責
5.1項目部負責氣瓶的綜合管理工作。
5.2氣瓶貯存保管單位負責氣瓶入庫檢驗、保管、發(fā)放、回收工作,并做記錄。
5.3氣瓶使用單位負責氣瓶使用的安全管理。
5.4項目部、專業(yè)公司專職安全員負責對氣瓶安全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6 具體內容
6.1項目部依據工程需要建立大小合適的貯存氣瓶的倉庫,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6.2項目部供應部門依據規(guī)程、規(guī)范、技術標準中有關氣瓶使用安全技術的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本項目氣瓶使用種類及數(shù)量,編制氣體采購和氣瓶的儲存、發(fā)放、回氣瓶收的管理規(guī)定,報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并作好記錄。規(guī)定中應包含:
a) 氣體供應廠家的資質審查;
b) 氣瓶搬運安全注意事項;
c) 氣瓶入庫檢驗內容、儲存量、儲存時間、儲存安全注意事項;
d) 氣瓶唯一性標識及發(fā)放追蹤記錄;
e) 其它安全技術要求。
6.3項目部供應部門應制訂倉庫管理員培訓需求計劃,報人力資源中心進行培訓。倉庫管理員應持證上崗。
6.4氣瓶使用部門應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的相關規(guī)定。
6.5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檢查本施工現(xiàn)場氣瓶使用管理情況,專業(yè)公司專職安全員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氣瓶日常管理使用情況。
7 相關文件(無)
8 相關記錄
“氣瓶入庫檢驗記錄”
“氣瓶發(fā)放回收記錄”
第15篇 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辦法
氣瓶存儲:
1、氣瓶的儲存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相關人員要了解氣瓶、氣體的安全知識。
2、氣瓶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可燃、助燃氣體氣源;距離明火10米以外。
3、瓶庫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安全標志,并備有滅火器。
4、空瓶、實瓶應分開存放,乙炔瓶與氧氣瓶不能同儲一室。
5、儲氣的氣瓶應戴好瓶帽,實瓶一般應立放貯存。臥放時,應防止?jié)L動,瓶閥應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過5層,妥善固定。氣瓶排放應整齊,固定牢靠。
6、實瓶的貯存數(shù)量在滿足當天使用量和周轉量的情況下,應盡量減少貯存量。
氣瓶安全使用:
一、通用規(guī)則
1、氣瓶禁止敲擊、碰撞、滾動,不得用電磁起重機、叉車搬運。
2、夏季防止曝曬;嚴禁在瓶體上引弧。
3、嚴禁用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
4、瓶內氣體不得用盡,永久性氣體瓶剩余壓力應大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有大于0.5~1%的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5、氣瓶立放不穩(wěn)固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6、氣瓶瓶閥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別是氧氣瓶。
7、不得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確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氣瓶的安全使用
1、搬運氣瓶時,必須使用專用的小車并固定牢固。不得將氧氣瓶放在地上滾動。
2、氧氣瓶一般應立直放置,且必須安放穩(wěn)固,防止傾倒。
3、取瓶帽時,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轉,禁止用鐵器敲擊。
4、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以前,應擰開瓶閥,吹盡出氣口內雜質,并輕輕的關閉閥門。裝上減壓器后,要緩慢開啟閥門,防止減壓器燃燒和爆炸。
5、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時,與閥口連接的螺母要擰緊,防止開氣時脫落,人體要避開閥門噴出方向。
6、嚴禁氧氣瓶閥、氧氣減壓器、焊(割)炬、氧氣膠管等沾上易燃物質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災和爆炸。
7、夏季在露天使用氣瓶時,應有防曬措施,嚴禁陽光照射;冬季不要發(fā)在火爐和距離熱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8、冬季要防止氧氣瓶閥凍結。如有結凍現(xiàn)象,只能用不超過40℃熱水解凍,嚴禁用明火烘烤,也不準用金屬物敲擊,以免瓶閥斷裂。
9、氧氣瓶的氧氣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0.1mpa以上壓力,以便充氧時鑒別氣體的性質和防止空氣或者可燃氣體倒流入氧氣瓶內。
10、氣瓶要遠離高溫、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物和可燃易爆物質等。一般規(guī)定相距10米以上,與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
11、氧氣瓶閥著火時,應迅速關閉閥門,停止供氣,使火焰自行熄滅。如果鄰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應盡快將氧氣瓶移到安全地點,防止受到火場高熱烘烤而引起爆炸。
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
使用乙炔瓶時除了遵守氧氣瓶的安全使用外,還應嚴格遵守下列要求:
1、乙炔瓶不應受到劇烈震動和撞擊,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2、乙炔瓶在使用時應直立放置,不能躺臥,以免丙酮流出。
3、乙炔減壓器與乙炔瓶閥的連接必須可靠,嚴禁在漏氣情況下使用。
4、開啟乙炔瓶閥應緩慢,不要超過一轉半,一般只需開啟3/4圈。
5、乙炔瓶體表面溫度不應超過30~40攝氏度,防止高溫降低丙酮對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內乙炔壓力急劇增高。
6、乙炔瓶內的乙炔不能完全用完,低壓表讀數(shù)最后必須留有0.05mpa以上壓力,并將瓶閥關緊,防止漏氣。
7、當乙炔瓶閥凍結時,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攝氏度以下的熱水解凍。
8、使用乙炔氣瓶時,應裝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傳入瓶內。